私校教師專業津貼金額確定

2012-05-15

【特訊】私校教師專業發展津貼發放規章頒布,同時確定第六級教學人員的津貼金額,較現時不分職級的教師直接津貼增加二百三十至五百元。其餘各職級津貼金額按職級差別由第五級的一點一倍至第一級的一點八倍計算。 第六級教學人員中,具有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的教師,若具有師範培訓每月津貼四千八百元,不具備師範培訓的三千八百四十元;具有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的教師,具有師範培訓的每月津貼四千零七十元,不具備師範培訓的三千七百一十元;不具備高等學歷的教師,若具有師範培訓每月津貼為三千二百九十元,不具備師範培訓的為二千二百七十元。教師專業發展津貼每學年分三期發放,分別為每年的十二月、四月和八月;並追溯至本年四月一日。 (又訊)昨日出版的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七六/二零一二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專業發展津貼發放規章,並自公佈翌日(五月十五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現簡介有關內容。 專業發展津貼發放規章規定,該津貼的發放對象為在教育暨青年局登記,任職於澳門特區非高等教育不牟利本地學制私立學校的教學人員。不同學歷及是否具備相關師範培訓情況下第六級教學人員的津貼金額如下﹕   學歷  具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具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不具高等學歷  師範培訓  具師範培訓  不具師範培訓  具師範培訓           不具師範培訓    具師範培訓  不具師範培訓  金額 $4800 $3840 $4070 $3710 $3290 $2270 教學人員相鄰職級間的津貼級差如下﹕ 職級 第六級 第五級 第四級 第三級 第二級 第一級 系數 X 1.1X 1.2X 1.4X 1.6X 1.8X 註﹕X的金額根據上表按不同學歷及是否具備相應師範培訓確定。 專業發展津貼埂每一學校年度,分三期以下列方式發放﹕第一期由九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於十二月內發放;第二期由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於四月內發放;第三期由五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於八月內發放。津貼款項透過銀行轉帳形式支付予教學人員指定的澳門特區內的銀行帳戶。教學人員可各自發放津貼月份二十日起的首個工作日,在教育暨青年局網頁內查詢其本人當期津貼發放的資料。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