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從正促設網絡故障賠償機制

2012-05-16

【特訊】議員李從正批評澳門電訊在不足一百天內,再次發生網絡故障,顯示第一次故障後,未有起到防止作用。他又說,澳門電訊自去年電信特許合同屆滿後,由專營者轉變為管理者,但兩次事故均顯示了澳門電訊對自身網絡管理和監管的能力不足,令人難以信服。 李從正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會否檢討電信合同,邀請專業機構評估兩次事故造成的損失與影響,以及設立責任承擔和賠償機制。 李從正提出以下質詢: 一、作為強調科學施政、陽光透明的政府,當局會否邀請專業機構評估兩次事故造成的損失與影響,讓澳門市民清楚瞭解社會為電訊事故所付出的代價? 二、經歷二月六日的嚴重“斷網”事故後,市民心有餘悸,擔心會否出現第三、第四次……的網絡故障,請問當局會否敦促事故者制定服務保障條款,設立責任承擔機制和賠償機制? 三、自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電訊特許合同屆滿後,CTM由專營者轉變為管理者,但兩次事故均顯示了CTM對自身網絡管理和監管的能力不足,令人難以信服,同時CTM也是商業營運者,角色存在衝突,為此,當局會否啟動對「5+5」合同的檢討工作?應在現有的監管機制下,設立獨立的電信管理監督委員會,引入有更多獨立身份的具公信力的人仕參與監督電信營運,杜絕事故的發生,以彰顯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