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獲五萬多支未完稅香煙

2012-06-02

【特訊】澳門海關收到市民的舉報,經調查和分析後,發現有人士利用螞蟻搬家形式從內地偷運香煙入境。於是海關部署打擊行動,分別於四月二十四日及五月三十一日破獲三宗收集私煙案件,緝獲共五萬三千多支未完稅香煙,貨物約值澳門幣六萬元,涉及稅款為澳門幣二萬七千元,香煙牌子分別有黃鶴樓、中華、雙喜、玉溪和愛喜。 於四月二十四日,海關人員分別在祐漢看台街及營地大街兩間售賣香煙店舖內,發現一批香煙的零售價為澳門元八至十元,加煙稅後每包香煙的稅為澳門元十元,海關覺得零售價不合理,於是邀請店舖負責人往海關總部進行調查。調查期間,該兩名負責人未能出示有關該批香煙的合法進口文件或單據,當中有人承認從拱北免稅店購買免稅香煙,並交由水客帶回本澳,經收集後放於店舖內售賣。行動中,共緝獲四萬零三百八十支未完稅的香煙。 於五月三十一日,海關人員在關閘彩虹苑商場附近截獲一名正收集由水客帶回本澳的香煙的女子,行動中,共緝獲一萬三千四百支未完稅香煙。該名本澳女子聲稱為一名男子安排水客從內地免稅店帶香煙回澳,在澳門收集後交回該名男子。該名男子給其每條香煙澳門元八元作為酬勞,而她給予水客每條香煙澳門元五元作為帶工費。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另發現兩名水客携帶未經檢疫的肉類回澳,當她們將有關物品放置於台山華大新村附近一店舖門前,海關人員採取行動,共檢獲三十公斤肉丸。該兩名水客聲稱,這批肉丸為一名男子從內地帶回澳,放於上述地點後,該名男子會自行取回,每袋可獲澳門元五元作為帶工費。 海關以《對外貿易法》檢控上述人士,如果罪名成立,可科處澳門幣五千至十萬元罰款,同時,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強調,自新控煙法出台及加煙草稅後,海關在各口岸及市區內加大力度打擊私煙的活動,尤其是加強情報收集。呼籲市民發現有類似不法活動時,請即與海關聯絡或舉報,電話:(+八五三)二八五五九九四四或(+八五三)二八九六五零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