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通訊軟件作商業用或違法

2012-06-16

【本報訊】智能手機普及,手機即時通訊軟件亦隨之而變得應用廣泛,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楊崇蔚表示,當局正處理使用即時通訊軟件作商業用途的個案,正調查有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他以調查中為由,拒絕透露涉及的數目。不論是手機還是電腦的即使通訊軟件,他指出,原意都是作為個人通訊用途,不是作商業用途。提醒使用即使通訊軟件作商業宣傳的商業機構,有可能違反本地法律外,亦有可能違法即使通訊軟件所在運作地區的法律,有需要時,澳門會透過國際合作,處理跨司法區域的案件。 因應即時通訊軟件應用至智能手機,手機收到即時通訊軟件中發放的商業宣傳亦出現,楊崇蔚表示,收到有商業機構利用個人通訊軟件作商業宣傳的投訴,正調查有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又指,即使通訊軟件原意都是作為個人通訊用途,不是作商業用途。大多數即時通訊軟件都在澳門境外控制,相關條款上使用者要遵守當地法律,提醒使用即時通訊軟件作商業宣傳的機構有可能違反另一個國家地區法律,有需要時會透過合作,處理跨司法區域的案件。 他又指,根據世界各地經驗,大多數使用即使通訊軟件進行宣傳的商業機構可能未必符合法律規定的活動,甚至涉及詐騙,呼籲市民若收到陌生人透過個人即使通訊軟件的宣傳,盡量不需要理會,若由商業機構發出則可向私隱辦部門作出投訴和舉報。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生效,個資辦已推出了互聯網上的私隱指引、職業介紹所處理求職者個人資料指引,楊崇蔚表示,已完成教育界處理個人資料的指引初稿,指引將包括對學校等教育機構對處理學生、家長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待完成葡文文本翻譯後,將會諮詢教育界和教育團體意見。同時,今年內將會推出涉及金融服務的商戶及支付系統的指引,這兩項指引亦已完成初步階段,稍後將徵詢銀行業界、支付卡業界及商戶意見。不過,今年暫未有涉及保險業務的指引。 個資辦昨、今一連兩日,舉辦「個人資料保護的政策與實務」講座,邀請加拿大安大略省助理私隱專員KEN ANDERSON、澳門立法會法律顧問LUIS PESSANHA等嘉賓,分享各國現今推行的個人資料保護工作,同時提醒要如何做好個人資料保護。楊崇蔚指,不少機構都知道要做好個人資料保護,但不知道如何具體落實,提醒機構有責任自行做好個人資料保護工作,個資辦亦會繼續引入國際經驗,使相關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