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籲快申請清拆殘舊僭建物

2012-06-21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上月底推出《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下稱《指引》),主要就樓宇外牆窗戶、露台及公共通道等相對應位置安裝合法附加物作出明確規範,方便市民遵守和依循。局方日前向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介紹《指引》內容,多位委員關注到政府處理僭建物的原則。政府強調,會按「先後緩急」的方式處理僭建物,裝修中的單位內若有舊僭建物,皆視作新增個案優先取締;政府並提醒,大廈石屎剝落、外牆滲漏水等情況,正是僭建物導致樓宇結構受損的警號,呼籲市民自覺守法及早清拆殘舊僭建物,消除僭建物對公眾安全和衛生所造成的潛在危險和隱患。  

社諮委關注處理僭建物原則 出席的委員對政府推出《指引》皆表示認同。中區委員郭敬文坦言,僭建物是本澳積存多年的老問題,不易解決;欣喜政府立下決心、迎難而上,並透過相關部門協調製作成《指引》,實事求是,為有需要在家居安裝防盜或安全設施的市民提供合法的解決辦法。北區委員宋碧琪則認為,要解決本澳的僭建物問題不能單靠政府,更重要是居民、管理公司、承建商至整個社會都願意合作,才能撥亂反正。 多位委員在會上都關注到《指引》出台後,舊有僭建物如何處理,以及新增或翻新個案之定義。其中,離島區委員楊景開擔心市民因怕被視為翻新工程而不敢維修殘舊僭建物,反而導致僭建物日久失修令潛在危險加劇。同屬離島區委員的林秀麗亦反映,部分市民憂慮政府會設定限期清拆舊有僭建物。中區委員韋浩風建議政府加強宣傳,讓市民明白僭建的禍害,並聘用合資格人士清拆僭建物及安裝合法附加物。  

裝修中單位舊僭建視作新增 陳榮喜及梁俊佳回應時表示,《指引》並非新出台的法律法規,而是將現時的建築相關條例予以整理。儘管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居民也不要心存僥倖。政府會以「先後緩急」的方式,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作優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