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建議批地協會收容遺棄動物

2012-06-25

【本報訊】有工業大廈業主會要求保護遺棄動物團體遷走庇護中心,立法議員區錦新 (見圖) 認為,事件已受到社會的關注,政府不應充耳不聞,反應主動接觸及協助那個以愛心提供社會服務的民間團體。他建議,政府應該考慮批出路環土地,讓協會有適當的空間收容被遺棄的動物。

批地應限不能轉用途

日前,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庇護中心,被所處的工業大廈業主會要求遷出的事件,備受社會關注。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政府擁有不少資源,應該「出手」協助一個用愛心照顧被遺棄動物的團體。他認為,政府應該考慮批出路環的土地給相關團體,讓他們有適當的空間收容被遺棄動物,不過,批給既要規限不能轉換用途,且只容在土地上興建簡樸的平房,以免影響周邊的自然環境。

區錦新認為,若協會沒有人力資源辦理申請土地的手續,政府官員便要主動接觸有需要的社會服務團體,並提供協助,不應坐在辦公室等候申請或求助,否則,這個政府便是「官本位」,有違「以民為本」、「以人為本」、「服務型政府」的精神。本報翻查記錄,單是去年,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全年僅由民政總署獲批資助六萬元,作為「第一至四季運作經費」,不過,另一類似性質的團體,則獲澳門基金會批出一百五十萬元,「資助二O一一年年度運作的部份經費」。

保護動物法應早立

過去數年,協會時常指出,本澳保護動物的法規近乎空白,極之落後,「烹食貓狗」及「虐待動物」的阻嚇力度極低,「獸醫」、「動物診所」、「寵物店」等均缺乏有效的監管。區錦新認同,政府對制訂「保護動物法」的積極性不高,多年來仍未完成相關工作,政府有需要加快速度。另外,他指出,從法理的角度,大廈業主只有權限管理公共空間,沒有權限干預私人空間,更無權逼令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