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712號
2012年07月12日
星期四
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回應聚眾遞信事
2012-07-12
【特訊】就昨午一名本澳張姓男子帶同二十多名與涉及他本人案件無關的人士,到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門口遞交聲明異議一事,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推廣交流處發出新聞稿回應。
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指,張姓男子今年初檢舉他人恐嚇,有關刑事案件後因證據不足,日前被承辦檢察官依法歸檔處理,張姓男子可依法向檢察院遞交反對歸檔的聲明異議,或向刑事起訴法庭申請預審,但張姓男子帶領二十多名同案件無關的人士前來遞信,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定。如果影響檢察院的正常運作,可能會因為觸犯法律而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又說,張姓男子涉嫌多宗刑事案件,目前正處理中。檢察院將會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案件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