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都市建築總規章已交行會

2012-08-14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昨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時透露,已完成《都市建築總規章》技術篇修訂草案,並交予行政會討論,將有助解決當局現時處理僭建、樓宇維修所碰到的難題。

賈利安表示,現時處理僭建的確存在法律方面的難題,局方正藉修改《都市建築總規章》行政篇和技術篇去著手,尋求當局能入屋執行清拆,「破門又好,點都好,入到單位做功夫,呢個係最實際的。」

另一項要著重修訂的就是加重罰則、增加阻嚇力。賈利安說,在違法者拒絕自行清拆僭建物,現依法最高僅罰兩萬五千元,「你買兩個鐵閘今時今日都係呢個費用,冇個阻嚇作用」,若能改成罰金以每日計算,相信可「計到你驚為止」。

賈利安稱,兩篇中以行政篇較為緊急,因其涵蓋處理僭建物、殘危樓宇等方面,包括通知時間、追索程序、責任誰屬、罰則等,現此篇的修訂草案已經完成,並遞交予行政會,進入了立法程序。

認局方判斷或會與實情有差

賈利安又承認,在實際工作上,不同個案有不同特點及條件限制,當局在對個別個案的判斷可能會與實際情況有所偏差,他們亦會衷心接受市民監督,以進一步做好處理僭建的工作。

對於擾攘一年半的廣福祥大廈通天被全封閉的僭建個案,賈利安指,經衛生監督評估後,認為僭建情況要「馬上處理」,故該案現已列為優先處理,正進行法定程序跟進中,之後若對方不自願清拆,政府就出手清拆。

不過,賈利安補充,即便交由政府清拆還是會有難度的,如屆時案中若無小業主配合容許入屋,工作人員只能從天台「吊威也」下去十多層去清拆,且要將僭建物「吊威也」回天台,技術難度不少。

研資助小業主拆僭建物

雖然政府不斷呼籲市民自願清拆現有僭建物,但實際效果不大。賈局坦言,依靠小業主自改去拆卸僭建物「一定係有小小難度」,他們正與房屋局方面研究,冀透過資助的方式,鼓勵小業主們自願處理僭建物。

賈利安重申,處理僭建是一項艱鉅任務,需市民積極配合,當局也需持之以恆工作,唯每宗個案跟進時間受不同因素影響,如違法者是否配合,現階段無條件為此設立服務承諾。

此外,賈利安還回答了有關殘危樓宇失修的口頭質詢。賈局說,政府將會在修訂《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行政性質規範》裡引入更有效推動維修樓宇的條文,包括加重違令維修的成本、加強法律支援執法人員驗樓等。

他還表示,當局聘請顧問公司對有關議題展開研究,優化建築物的驗制及縮短行政程序,並評估籌建殘舊樓宇資料庫的可行性,從多方面推動居民為自身樓宇作定期維修保養,包括依法履行樓宇須五年一驗,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