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830號
2012年08月30日
星期四
鍾太:蓮運堅拒向醫院作書面承諾
2012-08-30
【本報訊】一星期前,維澳蓮運鍾姓站長在意外中重傷後,其妻子昨日會見傳媒指出,保險公司拒絕回應賠償金額的上限,維澳蓮運則堅拒向醫院作出書面承諾,保證負責保險公司賠償不及的醫療費用。鍾太和丈夫感到徬徨,並且指出,直至記者會前,維澳蓮運就醫療開支付一萬五千元,一萬元「慰問金」,和四萬一千多元捐款 (基於員工早前捐款而付出一比一的捐款)。
八月二十一日,一名維澳蓮運的鍾姓站長在關閘總站,被夾在兩輛巴士之間重傷。「好似成個人散晒砌番一樣!」鍾太昨日會見傳媒表示,丈夫在意外中嚴重傷及內臟,且出現多處骨折,暫沒有生命危險,醫護人員計劃給予時間觀察其復元程度,再決定要否切除壞死的器官。「很多醫護人員說,今次算是執番條命仔!」院方未能肯定傷者需要再動多次手術,但表明傷者需要長時間留院治療。
鍾太表示,意外發生當日,澳門保險公司 (簡稱澳門保險) 向醫院繳付八萬元保證金,之後,澳門保險再繳付七萬元,合共十五萬元。然而,維澳蓮運只在事發當日向醫院交付一萬五千元,再沒有就醫療費用有任何付出。不過,澳門保險以維澳蓮運購買的是「團體保險」為保密理由,拒絕回應賠償的上限金額。故此,可能繳付某金額的醫療費用後,澳門保險便不再作出賠償。
口頭稱超醫保15萬元上限可通知蓮運
早前,醫院曾經表示,倘若是次意外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維澳蓮運支付,公司須以書面方式通知醫院。所以,家屬上週五便到維澳蓮運尋求協助,請求公司向醫院發出同意負擔醫療費用的書信,但是,維澳蓮運僅作口頭承諾,拒絕發出書面文件。傳媒昨晚接到記者會的採訪通知,公司昨早派員到醫院,只肯口頭承諾:若醫療開支超出保險的十五萬元後,醫院可「通知維澳蓮運」。
現時,傷者的醫療開支已超出十萬元。鍾太和丈夫都感到徬徨,他在意外後蘇醒,「第一句便說,花了多少錢。」鍾太重申:「我們要求的是維澳蓮運一個可靠的書面承諾,對傷者工傷的醫療開支負責。」她覺得維澳蓮運沒有誠意,「只是向市民交代會怎樣做,但是沒有向我們家人作出甚麼承諾。他們只是做表面功夫給澳門市民看,請澳門市民原諒,但是沒有叫家屬原諒。」
鍾太表示,直至昨午記者會前,合共收到十萬元:維澳蓮運全體員工籌得捐款四萬四百八十元,職工聯誼會捐款八千零九十六元 (籌得善款的百分之二十),維澳蓮運基於員工捐款一比一的捐款四萬一千四百二十四元,維澳蓮運「慰問金」一萬元。她指出,以上的款項不是維澳蓮運對工傷的醫療承擔,將會保留下來,以應付日後因家庭變故而需要的各種額外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