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901號
2012年09月01日
星期六
美國法院裁定三星侵權 賠蘋果10 億5 千萬美元
2012-09-01
美國聯邦法院一個陪審團在加州聖荷西做出裁決,裁定韓國三星電子公司故意抄襲美國蘋果公司智慧手機iPhone和平板電腦iPad事實成立,三星賠償蘋果十億五千萬美元。裁決不支持三星對蘋果的反訴和三點九九億美元的賠償要求。
美國法律專家認為,蘋果贏得決定性巨大勝利,下一步將向主審法官要求禁止三星多項產品在美銷售。而三星將毫無疑問上訴。
總部位於加州庫泊蒂諾的蘋果公司去年四月向位於聖荷西的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競爭對手三星賠償二十五億美元專利侵權。三星電子反訴蘋果,並尋求約四億美元賠償。
四十四歲的韓裔女法官高蘭惠是本案主審法官,她也是美國總統奧巴馬任命的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首位亞裔女性法官。
九人組成的陪審團經過三日聽證,在二十頁的裁決書中逐項認定,三星在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多項設計均侵犯蘋果專利,並以低於蘋果售價的價格佔據國際市場,侵權事實成立。
蘋果一位新聞發言人曾在法庭作證稱,三星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從裏到外極盡抄襲模倣蘋果產品,蘋果公司的員工都無法想像,就連谷歌都提醒三星,二者產品相像之處實在太多。
三星回應否認抄襲,並指蘋果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只是行業進化的產物,而非史無前例的技術革新。
三星還對陪審團表示,蘋果挾律師和法庭以保護專利之名,實則打壓同業競爭,對三星的指控毫無司法公正。
就在同日,韓國首爾中央地區法院也就蘋果和三星之間的專利糾紛作出判決,認定蘋果侵犯三星兩項技術專利,三星侵犯蘋果1項專利。法官要求雙方就侵權行為相互支付二點二萬美元以下的小額賠償,在韓國境內禁售蘋果iPhone4和三星GalaxySII等產品,不包括iPhone4S和iPad3。
加州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律教授布萊恩拉弗對當地英文媒體表示,蘋果在美國勝訴得到了它想得到的一切,取得了決定性的巨大勝利。他認為蘋果很快就會要求主審法官禁止三星多項產品在美銷售,而三星則將向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法院上訴。
斯坦福大學法律教授馬克萊姆利認為,陪審團基於法律事實慎重做出裁決,裁決很難會被推翻。 加州大學黑斯汀法學院教授羅賓費爾德曼表示,儘管蘋果官司大勝,但兩家之間的專利戰仍將持續不休。
蘋果和三星是兩家全球最大的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公司,目前三星智慧手機在國際範圍內銷售超過蘋果,但平板電腦則由蘋果領先。
兩家的專利糾紛不僅在美國和韓國開戰,還在德國、日本、意大利、荷蘭、英國、法國和澳大利亞等地有訴訟。 儘管官司打得你死我活,但兩家的合作依舊『剪不斷,理還亂』。三星代工蘋果產品獲取的利潤佔其利潤總額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