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910號
2012年09月10日
星期一
政府分析審計廉署報告完善輕軌預算路線
2012-09-10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見圖)昨日表示,對於大眾關注的《輕軌系統——第二階段》專項審計報告、《關於輕軌路線行經澳門倫敦街及波爾圖街投訴的調查報告》和相關補充說明,政府有關部門會盡快研究分析報告內容,並根據當中提出的建議完善相關工作。
崔世安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審計署公佈的《輕軌系統——第二階段》專項審計報告是一份跟蹤性報告,對輕軌工程和相關工作持續提出建議,特別對於預算方面,就此他已責成運輸工務司司長盡快因應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完善輕軌相關工作。
他強調,政府一貫重視公共財政運用,每年均會向立法會提交年度預算案,當中的大型建設和投資計劃亦需預計市場價格變化,即所謂的經濟預計,如工資、物料、通脹和匯率等的變動。
他補充,在聽取眾多意見和參考審計報告後,大家都希望能制定一份有關輕軌系統的動態預算,可更貼近實際的開支,相較下靜態預算則未能包含市場價格的變化。就此,他已責成運輸工務司盡快就目前的輕軌投資計劃制定相關預算,完成後政府會向立法會介紹,並讓廣大居民知悉。他期望向立法會提交的明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有關輕軌系統的預算會做得更好,更全面地預計有關開支。
至於廉政公署公佈的《關於輕軌路線行經澳門倫敦街及波爾圖街投訴的調查報告》,主要就輕軌路線作出建議,崔世安表示,過去在公開諮詢過程中曾討論了不同的路線方案,目前相關部門承諾盡快完成分析研究,向上級提交報告以決定有關路線。
他認為訂定輕軌路線有幾項依據準則:要配合以服務廣大居民為目標的集體運輸系統;本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本地區的財政能力;專業技術方面要注重安全和質量;以及符合實際使用者,即廣大居民的意見。行政長官已基於這些準則與劉仕堯司長共同商議,希望盡快完成分析研究。
另外,崔世安指出,審計署和廉政公署作為監察部門,撰寫分析報告並作出建議是其工作,實屬正常,提出的是建議,而並非命令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