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佔地人霸公地後肆意使用或牟利

2012-09-24

自2009年3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0幅土地,合共土地面積為207020平方米;其中今年至今進行了8次行動,收回14幅土地,面積約33277平方米。收回的土地均按既定的城市規劃用途適當利用或作為政府的土地儲備,當中部份已用作興建公共房屋、開闢道路、或用作公共設施及休憩設施。

 然而,政府在處理數拾宗霸地個案的過程中發現,不少非法佔地人在霸佔特區政府的土地後都作不同的用途。有人將霸回的土地存放建築物料或擺放雜物,當作私人倉庫;亦有的被用作非法經營加工場和廢物處理站;亦有人在佔地上興建多層高的別墅,甚至圍起圍牆圈地;亦有人非法開挖本身所居住樓房毗鄰山體用作興建私家花園;亦有人以原有的樓房居住空間不足而非法重建,在重建過程中更額外霸佔特區政府土地;更有甚者,是將佔用的特區政府土地私下出售圖利或租予他人,謀取租金收入。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