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交代新濠影匯如何具條件開賭

2012-10-04

【特訊】政府表明現已易名為新濠影匯的星麗門項目具備條件申請開設賭場。議員何潤生質疑當局稱項目於O六年已申請開設娛樂場並獲批准,但當時的發展商並非新濠博亞,亦沒有賭牌。他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項目是以何種資格或條件向政府申請博彩元素,並要求政府提出實質憑證。何潤生又認為,政府在新濠影匯有否博彩元素的各種前後不一且自相矛盾,有需要釐清,釋除居民疑慮。

其書面質詢如下:

「近日 澳門社會廣泛地關注星麗門事件從早期的第10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可見 有發展商在零一年以二千三百多萬溢價金獲政府批地發展興建一設有旅遊娛樂配套設施的電影製作中心(即東亞衛視影城),佔地約十四萬多平方米,按照計劃首期項目必須於零九年完成。可是,發展商在零五年向政府遞交新的土地利用計劃除原有電影製作中心外還計劃增建一五星級酒店綜合體。但事實上,影城項目獲批多年來卻從無實物可見,社會上已質疑發展商只是囤積土地待價而沽,而事實證明,有關發展商最後以二十八點九億澳門元轉讓六成股權予一博企,成功謀取暴利。而近日,又傳出星麗門項目申請加入博彩元素,社會一片嘩然。

縱觀近年有關星麗門事件的發展情況實在讓人疑惑重重。一一年七月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曾在因小潭山葡京花園二期發展商申請改變土地用途而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星麗門發展商在零八年已提出新的發展計劃,並獲政府同意,當局的審批原則是,發展商必須按零八年的獲批方案進行,不含任何博彩項目,且必須有影視項目。同年九月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則表示,特區政府在零八年已決定除了在零八年前已作出申請或政府批給的投資項目外,政府不會再批出新土地讓博企發展。十二月一日,譚司長又表示:特區政府博彩監察部門現階段未收到有關星麗門計劃加入博彩元素的申請,相關部門會嚴格依照政府提出的限制博彩規範政策和將來的實際情況作出審批。至今年四月十一日,譚司長又表示,零八年前提交的四個項目即澳博、永利、銀河二期和美高梅超濠金殿皆在審批當中,未見有其餘項目。八月三十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透露:星麗門項目土地批給合同中,土地用途只有純粹酒店的商業配套,商業面積只包括酒店、影城的面積,不包括賭枱和角子機等任何博彩元素,倘若未來對方提交的圖則包括博彩面積,局方在審批時會將圖則「彈番轉頭」。而本月十四日,譚司長回應新濠博亞娛樂發表的有關新濠影匯(前身為星麗門)已在去年十二月向當局申請賭場的言論時,強調所有在零八年後提出的開設賭場的用地申請,政府都不會接受。但事隔一週後,譚司長於九月二十一日卻改口,未來會接受五個娛樂場項目申請,包括已改名為新濠影匯的星麗門項目。同時,亦解釋星麗門曾在零六年申請開設娛樂場,政府當時基本同意其申請,更強調新濠影匯沒有違反政府的博彩管理政策,具備條件申請開設娛樂場,但必須先經工務部門批出娛樂場圖則。惟新濠國際早於八月公布中期業績時,已明確表示「新濠影匯」(Studio City)於七月獲得政府批出經修訂後的正式土地合約,並取得批文重新啟動工程。「新濠影匯」將會包括博彩設施、五星級酒店、多元化娛樂、零售和餐飲設施等。為此,本人針對上述各種有關星麗門事件前後不一且自相矛盾的說法,提出下列質詢:

一、已改名為新濠影匯的星麗門項目,現行發展商為本澳一博企,亦明確表示於去年六月取得股權,而有關當局近日卻聲稱星麗門早於零六年已申請開設娛樂場,並得到政府同意,因此沒有違反政府的博彩管理政策,對此,請問行政當局,星麗門項目於零六年時的發展商並非持有賭牌的任一博企,因此以何種資格或條件向特區政府申請博彩元素?

二、鑒於運輸工務司範疇已多次明確表示,星麗門發展商在零八年提出新的發展計劃,並強調發展商必須按零八年的獲批方案進行,不含任何博彩項目,且必須有影視項目。因此,對於有關當局日前聲稱的星麗門早於零六年已申請開設娛樂場並得到政府同意一事從何而來?何有實質憑證?

三、對於工務部門已多次強調星麗門項目不存在賭場元素,惟有關發展商卻明確表示已改名為新濠影匯的星麗門項目將會包括博彩設施、五星級酒店、多元化娛樂、零售和餐飲設施等。對此,請問行政當局會否考慮於近期就星麗門事件向社會大眾公佈真實的詳情,釐清現時各種前後不一且自相矛盾的說法,以及釋除廣大澳門居民對事件的各種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