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中介法明年七一生效

2012-10-19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通過《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法案將於明年七月一日生效,但明年一月一日起,接受現職房地產中介人士和中介公司的臨時准照申請。由明年七月一日起,從事房地中介業務人士和企業,必需持有准照方可進行房地產中介業務。

沒设訂明主管實體惹批評

立法會昨召開全體大會,繼續討論《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接著週二未完成討論的法案第四條條文進行下半部討論。討論中,多名議員討論焦點在於法案中沒有訂法案的舉辦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的主管實體,認為法案不夠嚴謹。

法務局代表回應,考慮到法案執行的彈性,未來主管部門職能可按照社會發展進行適時調整,將透過行政法規訂明主管實體部門,由明年七月一日起將由房屋局負責。由於以行政法規訂明,相信業界和社會不會存在不清晰。

對於以行政法規補充主管實體部門,多名議員大表不滿,議員吳國昌、吳在權認為政府跳過立法會,並憂慮政府將來在制定其他法律時,會透過以行政法規訂明主管實體部門方式而跳過立法會。批評政府利用法律耍花樣,不尊重立法會。吳在權、關翠杏反映,小組會在討論有關修文時已對政府此舉感不認同。不認同政府以靈活作為跨過立法會的藉口。

對於議員的批評,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沒有作進一步回應。法務局代表重申,是希望更具靈活性。

吳在權:沒設最低佣金憂引惡性競爭

此外,吳在權認為,法案沒有設最低佣金,會令業界權利受損和憂慮引起惡性競爭。劉仕堯稱,沒有設最低佣金是希望佣金能按房地產市場的周期而由房地產中介和委託人自行制定,使之更適應市場變化。而制定該條文時,也參考了香港、台灣、葡萄牙等相關法律,該地相關法律中也沒有訂明佣金下限。又稱,政府是理解和尊重業界訴求。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將於明年七月一日全面生效,但其中部份條文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並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接受現職房地產中介人士和中介公司的臨時准照申請。為使未具備法案中最低學歷要求的現職從業員過度,明年一月一日起,勞工局將舉辦相應的課程予任職五年且四十歲以上從業員修讀,補充其通適、中文寫作能力及職業技能,預計勞工局每年可以開辦近二百班課程,為過千名從業員提供學額,另還可透過高等院校開辦相應課程。政府相信在法律生效後三年的過渡期內,課程足以為未具高中學歷資格的從業員提供足夠的課程,協助其取得法律要求的最低要求。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由提交立法會至昨日通過,經歷一年零八個月,經過四度修改。昨日終於獲細則性通過。多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譴責政府與立法會在制定該法案時工作的不足。區錦新批評,政府在與小組會討論時,單方面大量隨意刪減條文,將立法會視為橡皮圖章,不尊重立法會,予以譴責。吳在權認為,在討論過程中,政府遲遲未向立法會提交修定文本,影響立法進度。而執法主體不清、沒有設定佣金下限,既未能保障業界的公平性,也是倒退。並希望施行一年後檢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