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法一般性通過

2012-10-19

 【本報訊】本屆立法年最後一個會期中的重點法案之一《文化遺產保護法》昨日於立法會進行細則性討論並獲一般性通過。文化遺產保護與私人財產間的平衡、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以及文化遺產委員會的組成和權限,成為議員關注焦點。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文化遺產保護法》,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文化局局長吳衛嗚等政府代表昨列席立法會,回應議員對《文化遺產保護法》的提問。

文化遺產保護涉及面廣,議員關注,文化遺產保護與私人財產間的平衡,高開賢提出,當涉及私人財產時,如何取得平衡?又如何在法律中做到居民的使用權、收益權不受侵犯?令相關權利受保障。陳偉智則認為,文化遺產的保護應從大局和整體出發,求大同存小異。有關私有財產權問題,林生香認為,在文化遺產與財產私有權間存在矛盾,只著眼一旦被評為文遺產時需要被拍賣,忽略了擁有者的權利。希望政府關注兩者間的平衡。

私人財產不會強制徵收

私有財產與文化遺產間的平衡,張裕表示,除政府擁有的物業外,私人財產不是強制拍賣或徵收。在物業收購或置換上,政府也需要考慮擁有人提出的價格和置換條件作考慮,無法強制對方拍賣或置換。

對陳澤武提出,《文遺法》不是《城規法》的其中一部份,兩部不可分割的法例,透過《城規法》保護文化遺產,希望政府考慮兩者關係,避免法律矛盾,減少執行法律時的阻礙。張裕回應, 將以《文遺法》作為《城規法》的基礎,兩法不存在矛盾。另議員提出,希望培育下一代的文化遺產保護保育意識,以及做好活化工作,例如透過鼓勵措施和置換,讓文化遺產透過活化而不斷傳承下去。他稱,將會做好宣傳和教育。

議員又關注到文化遺產委員會的組成和權力。張裕表示,委員會將會以偏重專業人士組成,以提高其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