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回應批評 稱會加強執法人員法律認知

2012-10-20

【特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重申,特區政府在嚴格遵守司法獨立這一憲制原則上,定會盡力支持司法機構的工作;同時,政府始終堅持依法施政和依法行政,這是維護澳門作為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 

陳麗敏傍晚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回應近日有關司法界和法律界對行政當局的建議時表示,特區政府明年的施政方針中,會加大力度支持司法機關的軟硬體建設,包括提升司法人員的培訓、修改相關法律,以及優化司法人員的工作條件、保障和待遇等。她指出,特區政府始終堅守司法獨立這一憲制原則,在此原則上必定盡力支持司法機構的工作。 

她認同社會上有意見指行政當局在執法上需進一步加強,但強調自回歸後,特區政府一直堅持依法施政和依法行政,未來亦會不斷持續,因為這是維持澳門作為法治社會的一項核心價值,亦是特區政府及相關機構的職責所在。 

針對有些政府部門執法不嚴和法律認知不足的批評,她回應指,明年施政方針會重點加強法律人員和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認知,確保執法人員對法律精神和原意的理解,務求在工作上使法律得到準確執行,切實達至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依法行政的大原則。同時,特區政府會持續和積極檢討,研究進一步完善的措施。 

陳麗敏續稱,特區近年發展迅速,社會需求亦更多元,不同利益持份者如認為行政當局的行政行為或決定損害其合法權益時,可以按照《基本法》第36條的規定訴諸法律,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基本法》賦予所有市民的基本權利和保障。 

她表示,除了訴諸法律外,如果市民發現政府部門出現行政違法行為時,亦可透過現行制度向相關部門投訴,包括向廉政公署申訴;行政上訴方面,現時亦有一套完整機制。 

她又指,特區政府在保障市民的司法訴訟權利上做了大量工作,例如早前獲立法會通過的《司法援助一般制度》,旨在保障市民不因經濟問題而失去《基本法》賦予可訴諸法律的基本權利;雖然《司法援助一般制度》明年才正式實施,但現行的法律制度中也對此存有一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