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止未成年人 進行性向轉變治療

2012-10-23

  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簽署法案,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進行被指造成心理損害的『性向轉變』治療,開創美國先例。

  法案認同同性戀非病態,標誌了關注同性戀權益的勝利。他們認為,所謂的『性向轉變』療法缺乏科學根據,因為同性戀並非疾病。布朗在tewitter上表示,他同意『性向轉變』治療沒有科學根據,並導致年輕人出現抑鬱症狀甚至自殺。

   倡議這項法案的民主黨州參議員劉雲平呼籲美國其他州份跟隨。他表示,希望藉這項法案向一名接受這種治療後自殺的男子致意。他指出,創立『性向轉變』療法的斯皮策(Robert Spitzer)醫生亦已放棄該療法,並對同性戀群體致歉。  法案獲得加州心理學會及加州行為科學委員會支持,將由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反對法案的人士表示,它侵犯父母為子女選擇的權利,而政治人物亦不應規範醫學委員會的業務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