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智質詢重型車裝自計速

2012-11-02

【特訊】議員陳偉智認為,交通安全推廣月開始不久就發生兩宗奪命交通意外,反映本澳交通問題日益嚴重。陳偉智書面質詢當局,何時推出重型車輛安裝自計速的安排;會否考慮擴大安全帶的使用範圍,特別是重型車駕駛員及前座乘客,提高行車安全和保障。

陳偉智提出質詢如下:

一. 由於工商業發達,目前行走在市面的各式重型客、貨車輛不在少數,如果能設有自記車速計,肯定會提高行車的安全保障。土地工務運輸局運輸廳代廳長張潤民曾於2006年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回應區錦新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有關重型車輛自計速的問題,由於現階段這法例修定工作主要針對道路法典,而這重型車輛自計速的裝置使用及控制的規格及條件將會由相關部門進行技術研究及諮詢業界意見,然後再行草議具體方案,呈報有關方面審批。」﹙見第Ⅲ-38 2006年10月1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會刊-第一組 P.14﹚可是道路交通法自2007年10月1日生效至今,相關措施至今仍未見安排。請問行政當局會否切實執行四月二十八日第17/93/M號法令中的第三十八條七款中關於規範重型車輛自記速度計,其裝置、使用及控制之規格及條件的規章制定工作,藉以有效地防止重型車輛因超速而衍生的意外?

二.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一條一款規定:「輕型汽車的駕駛員及前座乘客必須使用安全帶。」第二款則指出:「強制使用安全帶的規定可由補充法規延伸適用於後座乘客或其他類別汽車。」請問有關當局會否考慮提出補充法規,將安全帶的使用範圍擴大,特別是對重型汽車的駕駛員及前座乘客,以加強安全保障?

三.在本澳一些使用率不高或偏僻的路段,就算劃上黃實線,也不時會見到有貨櫃車拖架的停放。這些高度與車輛司機座位大致相等的大型拖架,若一旦遇上交通意外,對事故的駕駛者極具殺傷力。本澳在蓮花口岸已建有重型車停車場,貨櫃車拖架違例停泊的現象不應容許其繼續存在。請問有關當局如何切實執行有關法例,以杜絕隨處胡亂放置貨櫃車拖架的行為,以保障道路駕駛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