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搞邊科? 議員助理禁在傳媒拍攝區錄影

2012-11-21

【本報訊】過去數年,越來越多議員助理在立法會會議廳的傳媒拍攝區,錄影議員的發言,甚至,把它上載到互聯網。然而,立法會的職員昨日不准許新澳門學社的議員助理崔子釗在傳媒拍攝區錄影。崔子釗表示,早在二O一O年已開始在那位置錄影,立法會職員昨日聲稱,立法會主席口頭指示:從今年十月開始,拍攝區只許傳媒使用。

  崔子釗:立法會怕甚麼?

「澳門立法會,你在害怕我嗎?」崔子釗相信,自己是第一個在立法會錄影的非傳媒人,兩年來,進出傳媒區都是暢通無阻的,更沒有任何擾亂秩序的行為。曾把那些間選、官委議員的嘴臉、驚人言論呈現網絡上的崔子釗表示,那些短片是在主流媒體看不到的,也引起很大的反響,加上早前有市民在立法會投擲紙飛機抗議,立法會便不斷用「小動作」來收緊民主派人士在議會內的活動空間。

措施不利監督

崔子釗認為,收緊措施是企圖令網絡上不再出現立法會的醜事,「但我不會就此屈服,我除了盡量找其他位置繼續拍攝外,亦會繼續爭取取回拍攝權,不讓企圖得逞。」他指出,傳媒拍攝區可以拍攝議員的「正面」,現在另一位置只能拍攝「側面」,效果不理想。他更擔心,立法會進一步壓制,最終不准許議員助理拍攝,若將來出現這情況,「不利推動公民教育和監督議員」。

高天賜斥倒退

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表示,立法會的職員同樣不准許他的助理在傳媒拍攝區錄影。就算不多傳媒使用那拍攝區,就算沒有打擾會議,都不讓議員助理在那裡錄影,他認為:「這些限制是不合理的」、「這是倒退」。他擔心,若果繼續把部份議員的粗魯、不公平言論等上載到互聯網,立法會有可能進一步限制拍攝。

「政府不做 (播放),我們做。」高天賜表示,每年花費一百多億元的澳門電視台,沒有盡其公共廣播的責任,始終未能與立法會達成直播會議的共識,以致市民不能及時完全知悉議會的討論,「我覺得,這是很失敗的。」他希望,很快可以落實立法會會議的電視直播。

立會回覆執行議事規則

立法會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他們是執行「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九十四條第二款:「會議室設有專門席位,供持有適當證件的社會傳媒代表執行職務時使用。」值得注意的是,第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全體會議的工作得經電台、電視台或互聯網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