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辯論非辯論

2012-11-22

【本報訊】現時的施政辯論是六名議員發言一個半小時後,再由官員回答四十五分鐘,議員沒有機會追問。有議員批評,司級官員選擇性回答、答非所問、照稿讀等,然而,立法會主席不予阻止,更不改變這模式。議員高天賜稱:「香港有議員拉布,澳門有官員拉布。就是與別不同。」

立法會昨日第二天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政策的辯論,然而,這是真正的辯論嗎?立法會主席劉焯華 (間選) 先讓約六名議員發言一個半小時後,才讓司長回答約四十五分鐘。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指出,司長通常照讀由助理準備的文稿,最多補充少少個人意見。他懷疑,政府不想透過討論來改進施政。

六名議員發問後‧司長才選擇回答

現時,每名議員在每輪發言可長達十五分鐘,司長待六名議員發言後才回答。吳國昌建議採用一問一答模式:每名議員發言十分鐘,待司長接著回答後,議員有五分鐘追問,司長再補充。他指出,這是無需修改議事規則的,只要立法會主席同意修改便可隨時修改。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表示,現時的所謂辯論模式是浪費時間,因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可以推局長們出來說「雞毛蒜皮」的內容。他認為,不應在每年僅得一次的施政辯論中,詳說各部門如何日常運作,立法會主席應該立即阻止官員作出這類回應。

「香港有議員拉布,澳門有官員拉布。就是與別不同。」高天賜表示,司長聽了六名議員的發言,又不設追問時段,便可選擇性回答,更是答非所問。此外,行政長官每年至少三年到立法會,回應議員的提出施政問題,但司長卻每年只列席一次,高天賜認為,司長應該每年四至五次與議員進行施政辯論。

高天賜指出,議員原則上可以發言三十分鐘,但現實卻只有十五分鐘。因為,現時的模式是每名議員每輪發言可長達十五分鐘,由於第一輪有二十多名議員發言,已佔用全部會議時間,根本沒有第二輪發言,高形容:「被食了」十五鐘的發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