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與歐盟傳譯總司簽新議定書

2012-11-23

【特訊】行政公職局及歐盟傳譯總司於本月二十一日,在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的見證下,簽定了關於中葡文傳譯員培訓的第三份合作議定書(見圖),旨在實施《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並簽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現存的正式語文翻譯及傳譯員培訓的議定書附錄。 

行政公職局與歐盟傳譯總司自二零零五年開始合作培訓傳譯員,並於二零零六年簽定了首份培訓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議傳譯員的議定書。 

該項合作的主要目標為培養更多高質素的專業傳譯和翻譯人員,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具競爭力,有效發揮澳門在聯繫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平台角式。 

培訓計劃為期約一年,當中五個月,學員將接受歐盟傳譯總司的專家傳授接續及即時傳譯技巧,另兩個半月將到布魯塞爾及里斯本進行實地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