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1211號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一例看飼主受歧視
2012-12-11
在昨午的「凝聚力量 關注動物愛心行」的記者會中,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介紹的個案反映:「除了虐待動物,除了澳門政府不尊重動物的生命外,原來,飼養寵物的主人都被歧視。」一名保護狗隻免受襲擊的主人,反而成為嫌疑犯。
個案的主角黃小姐上週三晚上,帶著兩頭從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收養的狗隻外出,在大廈遇到一名女子,她大罵狗隻嚇怕她,又說畜牲咬人、不應出街。理論期間,那女子用手袋拍打狗隻的頭部,黃小姐扯開其手袋,那女子便致電找一班親友到場,更有人指控黃小姐命令狗隻咬人。
澳沒虐畜法‧打狗不犯法
黃小姐憶述,狗隻被嚇得半死,身體顫抖,她也報警求助。然而,警方反控她破壞襲狗女子的財物。有警員更向黃小姐表示,本澳沒有虐畜法,就算當面打狗都不算違法;狗主不應扯開打狗女子的手袋,而是拉走狗隻避開襲擊。警員又建議黃小姐勸管理處交出閉路電視的錄影,因為,大廈有權拒絕警方的要求。
劉佩珍表示,據她所知,警員沒有告訴黃小姐,寵物屬私人財產,她也可向襲狗女子提出訴訟。有警員更表示,畜牲是不應使用升降機,應該上落樓梯,之後又說,不應使用樓梯,不應讓牠們外出,應該迴避人類。劉佩珍稱:「警察好似偏向一邊,我們覺得很失望。」
早前,黃小姐也在臉書 (facebook) 上慨嘆:「澳門到底是一個什麼地方?沒有天理,沒有公義,對動物完全沒有保護,就算打死動物也不違法的鬼地方!」昨日的記者會近一小時,黃小姐的狗隻沒有吠叫,乖巧且服從,甚至顯得相當細膽和怕人。
本報記者 疋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