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立法會‧罕有再諮詢文遺法恐被閹

2012-12-26

【本報訊】時事評論員黃東 (見圖) 表示,在訂立《文化遺產保護法》的過程中,只求發展的地產界人士與堅持保育的市民定要經歷一場博弈,他擔心一直擁有既得利益的地產界將聯同立法會議員,把現有的法案破壞得支離破碎,令文化遺產得不到充份的法律保障。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罕有地公開諮詢《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文本,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該法案文本算是一個好的法律框架,對既得利益者,尤其是地產界人士造成打擊,他擔心,立法會在諮詢後修訂文本,令其完整性和正當性受到損害。「當法律無法原本地出台,而是『搞到鬼五馬六』,『變晒樣』,其意義和價值大減,政府將來依法治澳,依法施政時,實是無法可依。」

據黃東理解,地產界對文物遺產緩衝區及其周邊區域的限制,尤其提出不同意見。現在立法會的法案文本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未經文化局提出必要且具約束力的意見,不得發出在緩衝區內進行新建或對被列為文化遺產的不動產進行任何擴建、更改或拆除工程的准照。另外,政府也可透過行政長官批示,為緩衝區的周邊區域的建築、重建或擴建工程設定高度限制。

黃東:是商界與公眾的一場博弈

例子之一是主教山教堂當然有其緩衝區,但緩衝區周邊區域的發展 (如:南西湖地段興建的樓宇高度) 便可能受到限制。黄東指出,公眾當然樂見法案可以完整地獲立法會通過,但是,《文化遺產保護法》出台前,視文化遺產為發展絆腳石的地產界,與普羅市民 (包括文化界) 定要經歷一場博弈,所以,關心保育的市民很需要發表意見,否則,法案難免被大打折扣。

「還繼續大拆大建的話,澳門真的『玩唔耐』!回歸了十三年,做了葡國人過去四百多年管治所沒有做的,但是,做的不是好事,是破壞。破壞是很容易的,但要重建就很困難。」黃東表示,《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需要相當嚴謹,也應該有國際視野,「不是很簡單關起門訂立自己的文遺法」。明年二月,特區政府定要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保護報告,他擔心能否合格獲得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