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1226號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煙草包裝新規定 元旦起生效
2012-12-26
【香港中通社澳門12月25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煙草包裝新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市面上銷售的香煙包裝至少50%的表面需印有衛生局提供的健康忠告及圖像,如果包裝不符合要求,銷售商將被罰款2000澳門元,藉以更有效地勸喩放棄煙草消費,預防及控制吸煙。
有售賣香煙的檔主稱,只知道香煙換新包裝,不清楚相關罰則,認為當局宣傳不足。也有煙草代理稱,今年5月才收到當局提供的警語及圖案式樣,部分業者未能趕及在年尾前,把舊包裝的香煙出售。
澳門戒煙保健協會理事長歐家輝認為,該措施對煙癮不大的年輕人,可能會有一定的阻嚇作用,但對於上癮的『老煙民』,則可能會『無動於衷』。他建議政府應提高煙草稅,以加強控煙的力度。
也有市民認為,煙草包裝新規定顯然還『不夠給力』,僅靠『吸煙有害健康』之類無關痛癢的話,警示作用甚微,應該在煙包上明確指出吸煙的後果,比如『吸煙會導致肺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