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府五發新聞稿 沒稱有人重傷

2012-12-31

前日中午,外港碼頭對開航道發生噴射船撞浮標意外,香港《明報》昨日有三則報道,分別以「澳門撞船二十七傷  無人上船救援  傷者呆等七十五分鐘  乘客議員怒轟」、「紛穿救生衣自保  乘客:即時想起南丫海難」、「救援大倒退  議員﹕港府有責任交涉」為標題。

《明報》報道,在肇事噴射船上的乘客表示,當時撞擊力極大,不少乘客頭部受傷流血,船上極混亂。一名約四歲的內地男孩「迷迷糊糊」陷半昏迷,幸有外籍乘客是醫生,即時為該男孩醫治,初步診斷有骨折和內出血。另一乘客則指出,她的母親疑被其他乘客壓傷致神志不清,她的兒子肚部及背部受傷。

乘客不滿意外後見不到救援船。其中一名乘客曾致電報警,惟對方稱已知事件,正派員到碼頭等候救人。受傷乘客忍痛捱了七十五分鐘,船被拖抵碼頭才見救援人員。乘客又表示,意外發生後,船員沒深入了解乘客傷勢,船上廣播從無解釋意外,只有個別船員說撞上浮標,並稱「不用穿救生衣,坐下即可」。

事發後二十八小時內,政府三個部門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港務局、衛生局) 發出的其中五條新聞稿分別說:「暫時未發現重傷」、「初步判斷沒有重傷人員」、「未發現重傷」。

不過,消防局前日下午五時五十分的新聞稿表示:「……其中四人情況較為嚴重,一名男性為盆骨重創,一名男性頭部受創輕度昏迷、一名孕婦腹部撞傷及一名男童腹部撞傷,其餘傷者分別受不同程度撞傷及擦傷……。」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在下午六時的最後一則新聞稿指出:一名六十歲女性因腦振盪及挫傷,一名三十九歲男性因腹部挫傷。

港務局在前日的新聞稿表示,意外發生後,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一直與肇事船隻保持聯絡,了解乘客受傷人數、傷勢以及船隻情況,得知船隻失去動力但無入水及無下沉危險,並初步判斷沒有重傷人員,沒有即時緊急救援的需要。在此情況下,由拖輪將肇事船隻拖回碼頭救援風險最低。       本報記者  疋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