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發展十年規劃諮詢 終極目標佔總用水量一成

2013-01-07

【本報訊】「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去年進行《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諮詢後,推出期《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二零一三至二零二二》制定本澳未來十年再生水短、中長期發展規劃。短期方案中,最快可於二零一五年為澳大橫琴校園區和石排灣公屋供應再生水。在十年的規劃期內,按部就班推動再生水的開發利用,最終達到本澳再生水總用量佔全澳總用水量的百分之十的目標。

本澳目前每日用水量二十三至二十五萬立方米,預計未來路氹城發展,本澳日均耗水量將達三十萬立方米。《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中提出需要透過開發利用循環再造的再生水替代部分淡水資源,加強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小組去年委託了新加坡的專業科研單位進行「澳門再生水發展總體規劃研究」,綜合評估和探討本澳未來十年再生水發展的模式和策略,制訂了《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二零一三至二零二二)》諮詢文本,並於本年一月六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期間進行公眾諮詢,長遠地抑制用水需求的增長趨勢。

主應用於新發展區

諮詢文本提出把再生水應用於非飲用用途,包括沖廁、景觀和綠化用水,在條件成熟時進一步拓展為大型場所的冷卻用水。再生水主要應用於離島的新發展區(路環、氹仔北安都市化整治區、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路氹城區)、新城填海區、以及澳門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區等。短期目標二零一三至二零一五,路環再生水廠將建成及於二零一五年投產,向石排灣公屋及澳大橫琴校區供再生水。中期目標為二零一六至二零一九,拓展路氹城區再生水應用,以及鋪設新發展區管網。遠期目標為二零二零至二零二二,澳門半島、路環和新城區再生水公共管網系統連通,再生水廠產量達四萬立方米,再生水使用量達全澳供水量一成。

再生水定價較平但不宜太低

小組組長、港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為鼓勵本澳用戶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的定價將較自來水便宜;同時為免導致再生水被浪費和濫用,再生水的定價亦不宜過低,經綜合考慮世界各地的經驗和本澳的實際情況後,諮詢文本建議再生水水價會沿用水價機制中分類收費的模式,各類別用戶的再生水價格與相應所屬類別的自來水價格掛鈎,即分別為家居用水的第一階、一般非家居用水、特種用水的水價的八成五,但不設最低收費及階梯式收費。同時,將透過行政法規,規範再生水的管理、中標的營運公司營運等。政府亦將以招標方式,透過服務外判方式由中標公司營運再生水廠。

市民亦可瀏覽www.marine.gov.mo/waterconservation了解諮詢活動的安排和下載文本的電子檔。昨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為諮詢期,市民和團體可就再生水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