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123號
2013年01月23日
星期三
對全方位檢視殘疾評估分類分級制度的建言
2013-01-23
我們很高興見到政府能夠覺悟,重新對殘評制度作出檢討,現就修正殘疾分類分級制度的檢測體系作出以下的意見和建議:
殘評過程中受評者及家屬遭受的種種不公平待遇,讓我們覺得政府決定這檢討來得實在太遲了!由於參與部門之間有的只是分工,缺的竟是合作,各個部門並不協調,缺乏整體性,標準混亂,各有各做,敷衍了事,為評估而評估,評估人員缺乏專業知識,對評估工具和準則一知半解,以及公眾無法清楚評估工具的內容等現象暴露無遺,不但令我們對這所謂的專家小組的專業性失去信心,更加令到受評者舟車勞頓,無所適從,加上相關人員的態度和語氣差,好像殘疾人士來?要錢?一樣,讓人感覺極之難受,當局根本沒有體恤殘疾者及家屬的辛酸,亦由於程序繁複以致浪費大量公帑;事實上,殘疾津貼只是幫助殘疾人士的其中一小部分,最主要目的是尋求適切的服務,政府亦可以此作依據,改善殘疾人士的服務。因此,當局有必要令公眾具體了解相關內容,使殘評制度更為大眾接受。
以下是我們的殘障子女在被評估期間的親身經歷:
1. 當家長到評估中心查詢有關殘評情況時,得到社工局的前線人員回應說:我們有很多工作的,不是只做你的個案,回家等消息啦!
2. 語言類別:有相當部分智障人士缺乏語言能力,很多家長都代子女選了語言類別,評估前家長接到社工局的電話要求取消語言類別,否則就需要出示曾經做手術的證明。此事令到家長百思不得其解,為何沒有語言能力都不屬於語言殘疾呢?是否應該將溝通障礙加入語言類別?
3. 由於現時自閉症人士都是安排就讀於特殊班,或在智障人士培訓中心接受訓練,評估表也沒有明確指引自閉症、亞氏保加症也屬於精神類別,很多家長唯有選智力類別,但評估結果不屬智力殘疾,結果家長再上訴時選精神類別才受理,請問家長應如何填寫這些表格呢?
4. 自閉症在現時的殘疾卡中顯示為精神類別,家長擔心將自閉症標籤為精神病,對其日後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響,為何不考慮將自閉症、高功能亞氏保加症歸納為一個類別?
5. 一位被評定智力障礙中度伴隨肢體殘障中度的人士,由於髖關節移位,曾做過大手術,導致右腳截短了6CM,腰部彎曲至50度,右腳指已明顯收縮,無法蹲下來,大便不能自理,嚴重影響家人及其日常的生活。當申請重新評估時,被安排到鏡湖醫院評估,當家長告知其兒子症狀較之前嚴重,醫生表示因評估量表並沒有其兒子的狀況可作依據,一般情況下,不是半身不遂的仍維持肢體殘疾為中度之類別,那麼肢體類別中度的標準是什麼呢?整個評估過程僅用了15分鐘就完成,試問我們又怎能對這所謂的專家有信心呢?
6. 唐氏綜合症是先天的智力障礙,徵狀一般伴有輕微的視力和聽力問題,由於家長只選視力和聽力類別,而沒有選智力類別,評估結果顯示不屬於任何殘疾類別,為何評估人員連最基本的應歸類別專業知識也欠缺?
7. 現時申請殘評個案之中,部份個案或評核後不符合殘疾個案,但他們是長期在特殊教育系統之中,兩個部門的評估標準不一,究竟是之前評估出了問題,還是現在的評估中心評核出現問題?及後有關個案自費申請到外地進行評估,發現他們是高功能自閉症個案,這殘評制度竟然出現如此大的差異;因學習遲緩、社交障礙、亞氏保加症而影響日後工作或自我照顧能力缺陷的個案應如何處理?究竟責任由誰來負?
我們建議當局可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讓家屬透過視像觀看整個評估過程,家屬應可取回評估結果,以確保家屬的知情權。另外,即將進行檢討的殘評制度應設有公開諮詢會,聆聽用家的意見,堵塞現時殘評制度所存在各種漏洞,讓我們一同參與修訂殘疾分類分級制度的標準。
一群智障人士家長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