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樓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又延長一年

2013-01-22

【特訊】為持續在財政上資助與鼓勵七層或以下、三十年樓齡或以上,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低層樓宇進行共同設施的維修工程,從而改善樓宇的環境衛生及減低潛在的安全隱患,特區政府透過第一六/二零一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將《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申請期延長一年,至二零一四年二月九日。

《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由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起生效,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申請個案達二千零一十九宗,累計已批核個案一千八百五十九宗,資助金額超逾二億二千萬元,反映計劃受到歡迎,亦達到預期的成效。

房屋局一直對《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之運作過程作出適時檢討與優化,包括簡化申請程序、制定格式化申請表格、訂定工程指引、評價標準、優化資助金額的發放機制及竣工證明書式樣、提高資助申請審批與執行的透明度,以及提高了抽查工程比率等,確保每宗工程申請合法、合理進行,從而確保公帑能得以合理運用與工程質量能得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