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B澳奶 購買奶粉具體安排

2013-02-02

【特訊】衛生局表示,凡已於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登記參加「母嬰臨時支援計劃」並獲發「奶粉購買咭」的市民,可於訂購日起計第8天至第15天,到指定地點購買所預訂的嬰兒奶粉,嬰兒父母或監護人無須親身前往,可委托他人(例如家傭)代為購買,購買人只須攜同「奶粉購買咭」及出示購買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於購買後簽署作實即可。 

衛生局將透過手機短訊通知購買地點,市民亦可致電所屬衛生中心及衛生站的熱線電話或瀏覽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查詢購買地點。 

衛生局強調,只有在本周一(1月28日)已登記參加計劃的市民,才可於下周一起8天內(即2月4日至11日)到指定銷售點購買已預訂的奶粉,而本周二(1月29日)已登記參加計劃的市民則可於下周二起8天內(即2月5日至12日)前往購買,如此類推。故市民毋需急於在下周一立即往前指定的地點購買;如市民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即訂購日起計第8天至第15天)到指定銷售點購買,便須重新登記訂購。 

另外,「母嬰臨時支援計劃」在1月28日啟動後,5天共有2157人到各間衛生中心及衛生站自願登記參加計劃,運作暢順。衛生局提醒市民,首次登記參與計劃、需更改登記資料、更換奶粉牌子、因奶粉購買咭遺失或破損而申請補發的手續須嬰兒父母親臨所屬衛生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