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智庫對改善空氣質素提建議

2013-02-06

【特訊】群力智庫中心理事長何潤生、副理事長何仲傳、常務理事梁鴻細、副秘書長張淑玲等日前約見環境保護局,遞交「本澳空氣質量探討報告」,反映調研結果及相關建議(見圖)。環保局局長張紹基、副局長黃蔓葒、環境規劃評估廳廳長馮詠阡及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接待了群力智庫一行,雙方圍繞在用車輛尾氣排放、食肆油煙標準及廢舊車輛如何處置等問題交換意見。

   會上,梁鴻細介紹該中心於去年4月至5月期間,在本澳八個地點設置臨時監測點,對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進行抽檢,結果顯示高士德和外港碼頭巴士站附近錄得偏高水平,同時發現前年本澳半島平均PM10濃度為每立方米62.7微克,較世界衛生組織空氣質素指引所定的上限值超出213%,差過香港、紐約、倫敦、悉尼等國際都市。他指出,今年初空氣質量指數屬『不良』的天數較多,惟至今未見特區政府制定任何措施作出應對,令人憂慮。

 隨後,何仲傳表示,空氣質量指標PM2.5實施前,本澳各自動空氣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指數介乎?良好?至?普通?之間,儘管這兩個級別屬不俗的水平,實際仍與市民的感覺存在一定落差,促請政府關注並應盡快推出改善方案,同時加大新標準的宣傳力度,讓長者、兒童和呼吸道高危病患者及時掌握空氣污染水平對自身的影響。

 何潤生表示,環保局將收緊驗車標準,近年亦推動環保車的稅務優惠減免措施,認同相關政策和措施的方向。但不難預見到由此會引致本澳廢舊車輛數量大幅增加,若問題處理不當反而會增加整體汽車數量,道路承載力不堪負荷以及存放空間不足的同時,亦進一步加劇本澳空氣污染問題。建議在有關政策出台前,應與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和配合。並充分利用區域合作機制處理相關問題。

   至於食肆油煙排放方面,民署以目測作為檢控的標準缺乏科學性 ,雖然現時的執罰單位不是環保局,但作為制定環境保護條例、規範的政府機構,應加強與民署及其他部門的合作,並提供相關政策建議,訂立測量及規範執罰的標準,避免出現不公平現象。

 張紹基在回應時表示,由於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是主要的空氣污染源之一,故特區政府先後訂定了進口新摩托車及新汽車的排放標準,從源頭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本澳,並透過稅務優惠,引入及推廣環保車輛。此外,早前亦完成《澳門柴油車加裝尾氣後處理裝置的建議技術規範》,並配合『環保與節能基金』資助本澳的社團/企業加裝有關裝置,冀減少柴油車尾氣微粒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