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227號
2013年02月27日
星期三
文遺法崇尚平衡
2013-02-27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繼續審議《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上一次會議討論保育文遺抑或經濟發展優先時,是未有定案的。委員會主席鄭志強 (見圖) 昨在會議後表示,政府的法案是採取平衡原則的,不提那方面優先,經過一星期後,政府代表昨日重申該原則,委員會也認同政府的堅持。
鄭志強稱:「如果強調保護文化遺產是絕對優先於經濟發展,在澳門有這麼多的文化遺產,包括舊城區等,不利於後面的工作。所以,政府覺得,還是採用平衡原則,讓保護文化遺產與經濟發展有機地互相配合。在保護文化遺產時,又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在進行經濟發展時,亦都要關顧保護文化遺產。」
他表示,保育文遺與經濟發展需要平衡,「要政府在這方面做好配合工作,目前為止,我們覺得政府是做得不錯的。」對於有記者指出,政府以往保護文遺出現不少問題,他相信,《文化遺產保護法》可對問題作出填補。另外,法案內提及公眾參與的權利,委員會認為,亦要在法律中強調公眾的義務,要有公民意識不破壞文遺,如不塗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