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條文六大方向審議

2013-02-27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委員會昨討論《土地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關翠杏 (見圖) 在會議後表示,不會採用由第一條條文開始,一條接一條審議的方式,將會從六大方向審議二百零九條條文:土地的批給的程序、修改土地批給 (如:修改土地用途) 的程序、轉移批給 (轉換承批人) 的程序、中止批給的三種情況、違反批給的處罰機制、過度規定 (重點解決新法生效前已批出土地的問題)。

「來來去去都是:土地如何批出?批出之後如何監管?政府如何確保當日批出的程序?這種批出是否公開,以至是否公平?」關翠杏表示,六大審議方向是立法會法律顧問提出,委員會建議,政府代表已經同意。她指出,在審議過程中,將引入公眾知情權等原則,特別是政府的裁量權、對閒置土地的處理等將在第一個方向中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