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228號
2013年02月28日
星期四
油煙控制指引 譚偉文指不存矛盾
2013-02-28
【本報訊】議員何潤生提出,民署在檢控食肆油煙時,是否存在雙重標準?又指,部份透過環保節能基金資助安裝環保油煙設備的食肆郤被民署以自訂的食肆油煙排放標準作出處罰,令人質疑民署與跨部門之間的溝通機制是否存在問題。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民署與環保的油煙控制指引不存在矛盾。
何潤生在口頭質詢中指出,部份透過環保節能基金安裝環保油煙設備的食肆郤被民署以自訂的食肆油煙排放標準作出處罰,不但食肆無所適從,更令人質疑民署與跨部門之間的溝通機制是否存在問題。不同部門間對油煙所產生的空氣污染問題是否存在雙重標準?又有沒有選擇性執法?
譚偉文表示,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民署共接獲八百二十五宗食肆油煙投訴,跟進後,其中一百六十六宗由於排放超標而被檢控。又稱,民署以內部決議形式訂定的食肆油煙排放標準與環保的油煙控制指引不存在矛盾。提醒食肆營運者,安裝油煙排放系統後要定期清潔和保養,否則會影響其油煙排放效果。重申,民署接到投訴後將依法處理,不會選擇性執法。
何潤生又批評民署,以內部決議形式訂定的食肆油煙排放標準只有食肆營運者和民署得知,市民無法知悉,建議未來考慮以立法方式重新訂定有關標準。譚偉文回應,由於零六年起已訂定有關標準,其中是將過往「運作不佳」這不確定概念將之明確化,並邀請澳門大學和清華大學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制定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