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劍被執行死刑

2013-03-02

【中新社武漢3月1日電】 (徐丹丹 徐金波)武漢市中級法院1日通報,製造2011年12月1日武漢建行爆炸案的主犯王海劍,遵照最高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當日依法對其執行了死刑。

該案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王海劍製造爆炸物並在公共場所引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構成爆炸罪。王海劍實施爆炸行為造成2人死亡、10人輕傷、5人輕微傷及公私財產損失8萬餘元,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核準死刑立即執行,並下達死刑執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