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舉管委會名單

2013-03-05

【特訊】昨日出版的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行政命令一份和行政長官批示兩份,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3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委員。批示規定,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由下列市民組成:主席葉迅生;委員譚偉文、朱偉幹、江麗莉及陳致平。

第9/2013號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三月四至七日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第3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鑑於在『健康城市』計劃範圍內開展的多項活動,尤其是名為『學校健康促進』、『健康大廈』、『安全社區』、『煙草或健康』及『健康生活模式』等活動仍在進行中,所以第7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延長三年。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