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民議會通過 同性婚姻法案

2013-03-07

經過十天的激烈辯論,法國國民議會上月投票通過同姓婚姻法案。據報道,國民議會全部五百七十七名議員中,有五百六十八人投票。法案最終以三百二十九票贊成、二百二十九票反對、十票棄權的表決結果,獲得通過。

以社會黨為中心的左派議員投了贊成票,而以最大反對黨人民運動聯盟為主導的右派議員普遍反對該法案。

這項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具有相同性別的兩個人可以自由結婚及收養子女;法國人可以與外國同性戀人在法結婚,兩個其他國家的同性伴侶可以在法國結婚;同性伴侶結婚後可以共同收養一個孩子或者收養其中一方的子女等。

該法案經歷了支持及反對的兩派議員十天共二十四場激烈辯論。反對派議員提出多達四千九百九十九項修訂,也是法國討論時間最長的法案之一。

投票結果公布後,左派議員高呼「平等」口號,法國司法部長托比拉稱法案通過是「重要的一步」。

同性婚姻法案的通過,在法國被視作總統奧朗德執政後的首項重大社會改革。去年初,作為社會黨總統候選人的奧朗德曾經提出六十項承諾,共中包括幫助同性伴侶獲得結婚及收養子女的權利。

根據法國法律規定,這項法案將於四月二日交由參議院投票審議。

最新一次民意調查顯示,六十三%的法國人贊成同姓結婚,四十九%的人贊成他們收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