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會認巴士服務改善應訂清晰目標

2013-03-15

【特訊】交通諮詢委員會(下簡稱:交諮會)兩專責小組舉行今年度第二次工作會議,聽取三間巴士公司匯報巴士服務優化計劃之落實情況及今年工作計劃等,有委員認為,三間巴士公司各自有不同的工作內容及改善計劃,交通事務局作為監管單位,應重視各公司改善計劃的執行力、可量度性及時效性,並應訂立清晰的目標,針對各間公司面對的不同問題監管和跟進。 

交諮會兩小組聯合工作會議日前於交通事務局多功能會議室舉行,由兩小組召集人高冠鵬及郭敬文共同主持。繼去年7月後,三間巴士公司再次向交諮會匯報巴士服務優化計劃的落實情況,以及今年工作計劃,主要針對安全、服務管理、硬件提升、人員培訓和獎懲等方面,三間巴士公司均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積極推進巴士服務改善。有委員認為,三巴的工作著重發展和改善硬件配備,但軟件方面,例如巴士司機的態度及素質、投訴機制等,更需進一步加強,尤其現時乘客的不滿多來源與巴士司機、前線人員之間的溝通問題,期望三巴能加強人員管理,減少前線工作人員與乘客間的誤會和矛盾。 

有委員則認為,現時三間巴士公司的工作計劃、服務標準各有不同,局方應把各公司的服務基礎及標準向委員清楚交代,服務評鑑亦應以各間公司簽訂合約時的服務標準作為基礎,來評定其服務是否有所改善或不足之處。

交通事務局局長兼交諮會副主席汪雲指出,隨著社會發展,市民的訴求不斷提升及改變,包括對巴士服務安全及態度等要求有所提升,而有關巴士服務的承投規則中亦要求巴士公司需盡最大努力向市民提供完善的巴士服務,因此,會持續監督巴士公司改善巴士服務,以合乎整體大眾要求。

會上,亦再就重啟調整巴士服務費行政程序的安排交換意見,有委員認同對服務水平不同的巴士公司應差別對待,但政府更應體現對未獲加價的公司加強監管,讓市民對政府改善整體巴士服務的能力更有信心。亦有意見認為,巴士服務合同的調價公式中只涉及通脹及人資等因素,並未與服務滿意度或社會觀感等掛鉤,因此,應討論合約中公式制度的補救方法或調整空間,而市民普遍對於整個新巴士營運模式的公開競標、服務費價格調整及三巴改善工作等認知度不足,建議政府應把相關的服務調查報告及三巴的改善工作報告向公眾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