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博企違法個資辦拒透露名字

2013-03-27

【本報訊】個資辦去年對一百一十八宗個案進行立案,共七宗需要受罰,涉及六間機構。其中一間被罰機構屬美資博企,將酒店顧客個人資料轉交在澳門以外註冊的母公司,被科罰款二萬元。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尚有另一宗涉及另一間美資博企的個案正在處理,上訴期將於四月初完結。

去年立案一百一十八宗  

個資辦去年共對一百一十八宗個案進行立案,調查對象包括公共機構、私人機構及個人,個案性質主要為不具資料處理的正當性、不符合資料處理原則和未能保障當事人權利等。合共有七宗需要受罰,涉及六間機構。其中一間被罰機構屬美資博企,將酒店顧客個人資料,包括,曾入住酒店的某國官員的姓名、留澳行程安排等轉交在澳門以外註冊的母公司,包括披露客人的入住紀錄,被科處二萬元罰款。傳媒多次追問該博企的名字,陳海帆均以違法的博企嚴重性未達到公開其名字為由,拒絕透露違法的博企名字。但由於有另一間博企涉及將娛樂場客人資料轉移到澳門海外的公司案件在調查中,傳媒多次追問兩案的違法人是否屬同一機構?陳海帆最終才披露去年被科處的是永利。

她解釋,罰款金額是按其嚴重性、涉及機構在調查時的合作態度等作綜合考慮,永利是次被科處二萬元罰金,罰款金額不屬最低。又相信,相對於罰金和商譽,大型企業對於商譽更注重。所以不認同罰金低,起不到阻嚇作用。

個資辦又公布了兩宗個案作為例子,一宗是美容院未經員工同意,在相片沒有修飾下用作宣傳,另為某政府部門公開展示員工的醫生檢查證明書被個資辦罰款,兩宗案件各共被罰款八千元。

而另一宗涉及將娛樂場客人資料轉移到澳門海外的公司案件的涉及違法博企,陳海帆稱,兩宗案件的涉及機構不屬同一機構。以案件仍在上訴期為由,沒有披露涉及的博企名字。但被傳媒問及是否威尼斯人時,她沒有正面否認,她稱,上訴期至四月初才屆滿。

已訂選舉個人資料處理指引

基於立法會選舉在即,個資辦按《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了選舉指引,並已向選管會提交該指引,指引內容包括﹕參選人及參選團隊在選舉過程中如何在處理個人資料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陳海帆指出,指引雖不屬強制性,但候選人或候選團隊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屬違法,需按法律受罰。個資辦將待與選舉會共識後,短期內公佈該指引。

另外,陳海帆表示,個資辦五月份將推出預付咭指引,今年亦會推動每一公共部門需由一名專人負責該部門的個人資料保護工作,以及簡化中小企安裝閉路電視的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