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發展商保障買家權益

2013-04-17

【特訊】北區私人樓宇項目銷售樓花事宜引起社會關注,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就有關情況與發展商會面,局方表示,在「樓花法」實施之前,發展商應一如既往,將盡量詳盡的項目資訊告之買家,包括提醒買家有關建築計劃草案(草則)還未獲核准等,以保障買家權益。另外,發展商亦理解到社會憂慮,表示願意配合政府工作。

昨日下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及副局長陳寶霞就位於北區東北大馬路的發展項目,在草則未獲核准已進行樓花銷售事宜,與發展商三名代表會面。

局方表示,樓花買賣涉及較大金錢交易,一直以來備受社會關注,俗稱“樓花法”的《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未通過實施之前,目前未有法律規範樓花買賣行為,過去樓花買賣主要依靠發展商自律及遵守業界操守。政府要求有關發展商要將盡量詳盡的項目訊息告之買家,尤其針對今次情況,更應提醒買家有關草則仍未獲得核准,以保障買家權益。局方關注和重視社會對有關項目的憂慮,目前審理項目的草則已到最後階段,相信短期內可核准。

發展商代表表示願意配合政府工作。他們亦相信,“樓花法”出台後有助完善及規範樓花銷售方式。

政府呼籲市民,在買賣樓花時須小心注意風險。與此同時,由於發展商與買家之間訂定的預約合同屬於私人契約,倘期間引致糾紛等問題,買家可依據《民法典》循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