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提醒遵守競選宣傳規定

2013-04-19

【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接獲團體遞信投訴,指個別學校在選舉宣傳方面涉嫌存在不正當的違規行為。由於信中未有提供詳細的資料和證據,選管會已向相關團體作出初步回應,並密切關注有關事件,如存在違法事實,選管會將適時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跟進處理。

《立法會選舉法》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競選活動期是由選舉日前第十五日開始至選舉日前第二日午夜十二時結束」。

在此,選管會提請廣大市民,澳門特區第五屆立法會的選舉程序已按部就班有序展開,目前至本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前,法定的競選活動期間尚未開展,任何人士和機構均不得以候選人名義進行違法的選舉宣傳;同時,為確保選舉程序的公平公正,在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所有市民以及本澳所有學校的負責人均須嚴格遵守選舉法對競選宣傳的規定。

此外,選管會亦重申,在依法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必須遵守澳門現行法律規範,以免影響社會秩序和實體的正常運作。

廉潔選舉專題網頁已開通

△廉政公署為配合今年九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而設的「2013廉潔選舉」專題網頁已開通,只要點擊廉署網頁(www.ccac.org.mo)內的「2013廉潔選舉」圖標,即可瀏覽。廉署期望透過該專題網頁,加深市民對廉署反賄選工作的了解,並共同維護選舉的公平、公正和廉潔。

上述專題網頁內容,包括選民廉潔指引、廉潔參選十五條、相關法律和廉潔選舉的宣傳信息等,此外,網頁特別設有「立法會選舉問題集」欄目,廉署將過去選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重新整理及分析,挑選出常見的部分,並附參考答案,讓市民、助選人員及參選人士清楚認識及了解與立法會選舉相關的事宜。

問題集內容主要圍繞普通市民及選民在生活中可能碰到與選舉有關的問題,以及遇有疑問時的處理方法,此外,亦有參選組別需要注意的事項和助選團體助選時應遵的規則。

廉政公署已作出全方位的部署,竭力採取各種預防及有效打擊賄選的措施,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下進行。對於違法行為,廉署會恪守職責,嚴厲打擊,並再次呼籲各位選民:為澳門的未來、為大眾的福祉,應珍惜手上的投票權,拒絕任何影響投票意向的利誘及脅迫,如發現與選舉有關的違規或犯罪行為,應儘快致電廿四小時反賄選舉報熱線六二八二 六二八二向廉政公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