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文消息
2013-04-29
媽閣廟辦賀誕活動
為慶祝癸巳年媽祖誕辰,媽閣廟值理會將於五月二日舉辦「普天同慶賀寶誕」慶祝活動,祈求媽祖恩澤四海,厚德歸民,百業興旺,社會和諧。該會希望通過活動,推動本澳旅遊業發展,將賀誕活動打造成本澳一個知名的節慶品牌。
媽閣廟值理會日前在廟內舉行記者會,值理會主席柯萬乘、值理柯萬國、林國華、秘書林家璇、風水法事顧問梁豪、監事會主席蔡昌明等介紹活動的相關事宜。柯萬乘表示,媽祖文化是具有普世價值的信仰文化,已成為兩岸四地的媽祖信眾加強聯繫和交流的紐帶。澳門是一個與媽祖文化有著深厚歷史淵源的城市,而媽閣廟建廟至今已逾五百年歷史,蘊含著豐富的媽祖文化內涵,為發揚媽祖文化作出重大的貢獻,由該會主辦的慶祝媽祖誕(普天同慶賀寶誕)慶典活動,是本澳一年一度宗教文化和旅遊活動盛事,並希望藉此機會,積極和配合政府推廣本澳旅遊業發展外,更期望賀誕活動能打造成為本澳一個知名的節慶品牌。
今年慶典活動將於五月二日上午十時開始舉行參拜,祈福等各項儀式,並分別由值理會負責人、嘉賓,進行主祭、供香、恭讀祭文、龍獅匯演及點睛開光儀式,以及邀請廣東省名導演宋拉成率領廣州和珠海出類拔萃的表演團隊以飽滿熱情、優美抒情的歌舞、武術等為一體的大型歌頌天后娘娘綜合性文藝演出,內容共分三個章節:第一章(五彩的夢);第二章(揚帆起航);第三章(走向輝煌)尾聲(看)等歌舞助興。屆時,媽閣廟值理會康樂部與澳門古鎮文娛體育會亦組成二百多人,陣容鼎盛的龍獅表演助興,料將有一番熱鬧。
『山林學習』郊遊活動
民政署將於五月十二日(星期日)上午十時,於黑沙水庫家樂徑舉行“山林學習”郊遊活動,全程約需兩個小時。參加者在導賞員的帶領下漫步於山林之間,透過學習卡,記錄在大自然中的所見所聞,藉此認識居住於山林間的動植物,寓學習於娛樂。歡迎市民參加。
活動歡迎七至六十五歲人士報名參加,有意者可於四月二十九日至三十日致電二八三三·七六七六活動登記,名額二十名以抽籤形式取錄,名單於下月三日在澳門自然網公佈及以短訊通知。取錄者須於指定時間內繳交費用,費用為每人澳門幣五元,十二歲以下小童免費,逾期由候選人員補上。為響應環保,參加者需自備飲用水。
活動設專車來回接送,當天上午九時半由八角亭巴士站開車,回程送返集合處解散,市民如需要在仔茵景園巴士站上下車,可於繳費時說明。查詢可電二八八八○·○八七,活動當天查詢可電六六三六·六二六六。若參加人數不足十人或活動當天如遇上惡劣天氣,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活動是否取消或延期。如活動取消,參加者須保留收據,以便主辦單位作出安排。
白鴿巢公園黃營均圖書館本月底起暫停開放
民政總署轄下白鴿巢公園黃營均圖書館將於四月廿九日起進行維修工程,屆時該館將暫時關閉,並暫訂於六月份重新對外開放。
上述圖書館閉館期間,將暫停圖書借閱及所有閱讀推廣活動,讀者可前往民署轄下其他圖書館(包括下環圖書館、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何賢公園圖書館、仔黃營均圖書館、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及其鄰近的兒童圖書館)辦理圖書借還手續。查詢可電二八九五五三四一。
澳門扶康會舉辦動畫創作比賽現正接受報名
由澳門扶康會主辦、教育暨青年局贊助之澳門扶康會十週年系列活動“「獻動力、愛同行、心連心」澳門扶康動畫創作比賽2013”現正接受報名。是次活動目的是期望藉著學界及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參與,加深認識殘疾人士。將社區關懷的理念結合藝術及科技,各社會大眾呈現啟發、關愛、和諧、共融的信息。另外,透過互聯網向海外地區宣傳本澳社會大眾關懷殘疾人士。
是次比賽分為中學組、大專組及公開組。參賽作品主題為「社區照顧」理念,動畫內容需環繞社區關懷,且必須為原創動畫,時間長度為10-20秒,2D或3D類型均可,解析度必須800*600像素以上。另外,是次比賽每組均設有金、銀、銅獎及優異獎各一,另設網絡最高人氣獎和最佳指導獎。歡迎有興趣人士踴躍報名參與,截止報名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另外,主辦單位將於截止報名後,將提供相關比賽素材給予參加者作為製作是次動畫創作,收件截止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有關比賽詳情及報名表格,請瀏覽http://www.fuhong.org.mo/。如對是次比賽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48 3226與盧小姐或陳小姐聯絡。
媽閣水陸演戲會辦神功戲
由澳門媽閣水陸演戲會舉辦,胡氏集團協辦,文化局、民署、旅遊局、澳門基金會、澳門霍英東基金會、東方基金會贊助的《恭祝天后元君寶誕「媽祖信俗」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將於四月三十日起一連五日在媽閣廟前地盛大公演,今年邀請金龍劇團來澳擔綱演出,該會希望通過活動,祈求神恩庇祐,澳門風調雨順,水陸平安,闔澳居民安居樂業。
媽閣水陸演戲會日前在媽閣廟前地戲棚舉行記者會,永遠榮譽會長李永強、簡國龍、名譽會長陳日明、會長侯榕根、副會長蔡田田、理事長陳鍵銓、副理事長莫兆碩等主持及介紹相關事宜。理事長陳鍵銓表示,澳門媽閣水陸演戲會於每年農歷三月廿一日至廿五日恭祝天后寶誕期間,都會舉辦賀誕演戲酬神及神功宴等一連串活動,而此一習俗已有近二百年歷史,世代相傳,傳承至今,歷史悠久,愈來愈得到廣大居民、政商界朋友及學者踴躍參與及支持。
他表示,今年演戲酬神戲班由省港粵劇名伶組成的金龍劇團擔綱演出四日五夜九本名劇,由文武生龍貫天、司馬祥、陳鴻進、馬亦龍,花旦曾慧、劉麗及眾老倌傾力演出,日場由下午一時三十分、夜場由晚上七時四十五分開演,農曆三月廿一日晚上七時四十五分正式開鑼,先演《六國大封相》、續演《蠻漢刁妻》;三月廿二日日場演《萬惡淫為首》、夜場先演《紅菱巧破無頭案》、幕間演《八仙賀壽》;三月廿三日日場先演《賀壽天姬大送子》、續演《征袍還金粉》、夜場演《白龍關》;三月廿四日日場演《花月東牆記》、夜場演《穆桂英大破洪州》;三月廿五日日場演《洛神》、夜場演《六月雪》。
陳鍵銓還表示,在四月三十日(農曆三月廿一)開鑼當日下午三時,首先會在媽閣廟內舉行開緣簿、繼續由會員祈杯,恭請天后娘娘神龕回家供奉,五時三十分舉行金龍及醒獅匯演助慶,六時舉行有傳統特色的神功宴。此外,於天后寶誕子時,會在媽閣廟內舉行賀誕及祈福儀式。農曆三月廿三日晚上九時,在大戲棚內舉行頒贈金牌五座給籌募演戲經費最高的五位人士,以及頒贈錦旗予金龍劇團負責人及文武生、花旦等。
陳鍵銓表示,去年,「媽祖信俗」已成功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該會今後將繼續為弘揚「媽祖信俗」工作而努力。
食品安全法公布
日前出版的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五/二零一三號法律《食品安全法》,並於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現簡介有關內容。
標的及適用範圍。該法律規範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食品安全風險的預防、控制及應對措施,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機制,以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適用於食品的生產經營,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使用。法律不適用於包括中成藥在內的藥物,以及十一月十四日第五三/九四/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五款所指在中藥房內專門出售的中藥材。
職權。民政總署負責監察對該法律的遵守情況,為此具有下列職權:(一)統籌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二)就訂定食品安全政策提出建議;(三)對生產經營食品的地點或場所進行監察;(四)收集樣本及化驗和檢測食品的安全性;(五)進行食品安全的風險監測及評估;(六)編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七)調查及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八)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九)向食品的生產經營者發出有關食品安全的指引;(十)因應食品安全的風險程度和範圍公開相關資訊,尤其食品的來源地、生產經營者或其場所的名稱;(十一)適時對外發佈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情況,並對事故可能引致的食品安全風險作出說明;(十二)在食品安全領域與國家或地方主管當局、相關國際組織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相關部門聯繫與合作,尤其是通報及獲取涉及食品安全的資訊;(十三)推動食品安全的培訓及宣傳教育。法律同時規定,民政總署的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具有公共當局的權力,並可依法要求警察當局提供所需協助,尤其是為調查的目的或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
義務。應民政總署為執行監察職務而提出的要求,任何公共或私人實體均有提供協助的義務;衛生局、旅遊局及經濟局在訂定食品安全標準、巡查及檢測方面負有向民政總署提供協助的特別義務。至於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尤其負有下列義務:(一)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生產經營;(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內部管理制度;(三)在指定期間內保存進出貨紀錄或相關單據;(四)存有或可能存有食品安全風險時向民政總署作出通報;(五)適時召回存有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
資訊互通。任何公共實體在執行職務時,如發現有跡象顯示存有食品安全風險或違反該法律規定的情況,須立即通知民政總署。民政總署須將獲悉的涉及食品安全風險或違反該法律規定的情況的資訊向相關公共實體傳達。
預防及控制。在食品安全標準方面,法律規定,對於食品的生產經營,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使用,均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標準須包括下列內容:(一)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放射性物質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及用量;(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的營養成份要求;(四)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品質要求。至於食品安全標準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但在緊急情況下,可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修改。
在風險監測及評估方面,民政總署須在食品的生產經營,以及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使用過程中,對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及因素進行風險監測及評估,並在有需要時對外公佈有關結果。同時可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並向公發出警示。另外,如有充分依據顯示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長官除可行使其他法規所賦予的權限外,尚可針對某類行業、場所、食品、食品添加劑或食品相關產品命令採取法定所指預防及控制措施,例如:清潔、消毒或改善有關地點、場所、設施、設備或工具;暫時停止場所運作等。
處罰制度。在刑事責任方面,若生產經營下列食品,因而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危險,即構成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處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一)加入非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的食品;(二)不當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三)使用廢棄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四)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殘留農藥、殘留獸藥、重金屬、放射性物質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五)含有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的肉、部分及其製品的食品;(六)含有依法須受檢疫而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物質的食品;(七)偽造、腐敗或變質的食品;(八)被除去某成份或某元素以致營養價值降低的食品。
如屬過失的情況,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如因上述所指事實引致他人身體完整性受傷害,則對行為人科處的刑罰,為對該情況可科處的刑罰,而其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另外,凡拒絕讓執行職務的監察人員按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進行監察者,構成普通違令罪;而不遵守按第九條及第十條的規定而命令採取的措施者,則構成加重違令罪。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