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登記制度建資料庫助公眾監督

2013-04-29

政府一直關注機電設備的使用安全,之前已著手研究和制訂有關監督機制,成立「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循多個方向的監管策略展開工作。除了新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下簡稱《指引》)外,土地工務運輸局亦藉此設立升降機類設備維修公司的登記及申報制度,從而逐步建立資料庫系統,讓市民可查閱所聘請的維修公司有否登記,以及所居住大廈的升降機有否申報維修狀況,提高資訊透明及公眾監督。 

《指引》內要求升降機類設備的維修保養單位,在《指引》推出後45天內,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回覆後60天內就所負責維修保養的升降機類設備作出申報。若設備的維修保養單位出現變更,原維修保養單位及接任的維修保養單位均需在30天內向局方申報更新情況。

政府透過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申報制度,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資料庫系統,更好地掌握本澳有關設備的狀況,以及向公眾公開安裝、維修保養單位有否登記、所居住大廈的升降機有否申報維修狀況和有效期等資料,市民日後將可透過局方網頁查詢。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