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設跨部門小組監管油價

2013-05-06

坊會指,澳門《商法典》雖有列明企業主之間競爭事宜,禁止一切目的或效果為阻止競爭、違背競爭或限制競爭之協議及做法,但並無實質的罰則以針對壟斷市場和聯合訂價的行為。當情況出現時,政府則以自由市場無法干預為由,迴避市民希望加強監管的訴求。為此,坊會提出幾項建議:

石油氣產品是民生必須品,亦是公用事業,影響廣泛,建議經濟局、統計局、消委會及能源發展辦四個政府部門成立聯合小組,制定實際措施,認真運用監督權,統一有效監管澳門燃油市場。

促請石油氣公司公開產品的價格資料,如雜費、中間環節費用等。相信只有通過透明化,讓社會各界進行監督,才能知道消費者付出的一分一毫是否物有所值。

石油氣作為民用的必須品,也是公用事業,因此,石油氣價格應以市民的承受力為依據,政府要對石油氣營運商的盈利情況作出監察,要求石油商提交公司的資本回報或資産回報,以評估石油行業的盈利情況,讓市民可以使用價格合理的石油氣。

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從上下游堵塞漏洞,杜絕壟斷市場和聯合訂價的情況發生,對於類似情況可採取阻嚇性的懲罰。

坊會已將調查資料及建議寫成報告,並於日前呈交政府相關部門促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