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促交局處罰欺瞞公交

2013-05-30

【特訊】身兼交通諮委的婦聯王淑欣副理事長關注本澳的公交服務未如理想,尤其現時以政府主導巴士服務的形式,數年的服務就要花費數十億公帑,加上每年可向政府申請調升服務費,金額龐大,故交通事務局有責任加強監管。日前審計署揭發,懷疑有巴士公司用欺瞞方式遞交失實資料應付交局要求,如有關情況屬實,即屬惡性詐騙,涉及刑事違法,交局應將有關資料,交由警方進一步詳細調查。婦聯促請當局切莫姑息違規者,如情況屬實,必須對有問題巴士公司進行嚴厲處分。 她指出,過去坊間一直反映繁忙時間班車不足,非繁忙時間同路線巴士一輛接一輛並行,而審計署調查發現有巴士公司於繁忙時段發車不足,於非繁忙時段發車過多,與坊間反應不謀之合,顯示巴士發車異常已存在一段時間,居民候車時間過長,候車人數過多的情況屢屢出現,以載客上限為三十四人的巴士為例,載客至四十至五十人的情況時有發生。車廂擠迫,不單乘客難受,更容易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同時超載巴士帶來的行車安全隱患讓人憂慮。 上述問題一直存在,交通事務局作為監察部門,卻以全面核對一天數據需時、複雜為由,減少核查,要求巴士公司按照便利核對方式填報資料,無法避免出現錯報、漏報及瞞報的情況發生,導致問題一直未被發現。雖然本澳已有條例監督巴士服務,如被科處罰款金額累積超過澳門幣一百萬元整,便會「解除合同」和收回所營運路線或其他部份班次,但當局從未公佈巴士公司處罰標準,累積罰款金額,使居民無法對巴士服務進行有效的監督,甚至有人質疑交局存在縱容包庇或政策傾斜之嫌,才令問題長期存在。 王淑欣認為,新巴士服務開始至今已近兩年,交通事務局作為監督部門,不應再用過去寬鬆的監管模式。婦聯促請當局認真履行監督工作,運用政策核實過去發車不足的路線,對發車不足路線的營運公司進行嚴厲處分。對使用欺瞞手段作不實報告的巴士公司,除要追討其已收取的津助款項外,亦需要將有關資料交由警方作詳細調查跟進,一經核實,除處以停牌外,還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