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籌建殘樓資料庫

2013-05-30

【本報訊】今年一至五月,工務局共開立五十九宗殘危樓宇的個案,當中沒有即時殘危狀況,並已完成了二十多宗的驗樓筆錄。工務局城市規劃廳監察署職務主管程道全表示,為加強對殘舊樓宇的管理,政府已籌備建立殘舊樓宇資料庫系統,對被評定為需要跟進的個案設立資料庫數據,記錄樓宇的現狀、評級、處理程序的最新狀況,預計有關系統可於明年初步試行。而隨著雨季及颱風季節到來,工務局呼籲小業主要關注樓宇的狀況,主動檢查樓宇。  

首五月巡查立案五十九宗 鑑於本澳現正處於風雨季節,工務局加強了對殘舊樓宇的巡查,尤其集中巡查舊區,對明顯失修的個案開立卷宗跟進。據資料顯示,工務局今年首五個月共開立五十九宗殘危樓宇的個案,當中沒有即時殘危狀況,並已完成了二十多宗的驗樓筆錄。檢查方法主要由工務局稽查人員到場為被投訴的樓宇進行目測,包括檢查外牆飾面、石屎有沒有剝落,有需要時亦會進入樓宇內部進行評估。 程道全表示,為加快失修及殘舊樓宇巡查及跟進工作的行政程序,工務局最近推出優化及便民措施,包括於現場張貼或透過信箱投放通知書通知業主,亦會向相關業權人提供維修指引,讓小業主毋須等待局方驗樓報告,處理大廈受損部分的維修事宜。若涉及僭建,將會按僭建物對樓宇結構的影響程度作處理,但強調,處理僭建和殘舊樓宇,是兩項不同工作,不會一併處理。另為加強對殘舊樓宇的管理,政府已籌備建立殘舊樓宇資料庫系統,主要是對被評定為需要跟進的個案設立資料庫數據,記錄樓宇的現狀、評級、處理程序的最新狀況。資料庫將按個案不同的評級而定期檢查及更新,達到追蹤提醒和跟進的目的。同時,亦會一併檢討現行關於處理殘舊樓宇的法律制度和處理機制。預計有關系統可於明年初步試行。  

大廈維修保養屬業主責任 工務局提醒小業主,大廈的維修保養屬業主責任,法律亦規定了小業主應每五年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檢查和維修所擁有的物業。特別是大廈公共部分為全體業主所有,不少業主往往產生依賴他人心態而疏忽對供電、供水、排水、消防花灑等總設施的關注,希望小業主不要有依賴心態,應主動、積極進行驗樓及當現問題時作出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