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606號
2013年06月06日
星期四
本地商業活動 不得拒收澳門幣
2013-06-06
【特訊】金管局稱,在澳門的商業活動,不得拒絕以本地貨幣結算,局方會跟進違法情況。議員高天賜早前書面質詢有港澳客船在進入香港水域前,船艙內售賣食品的人員已要求以港幣付款。金管局稱,經查證,現時九龍-澳門航線因系統設置所限,暫時只接受港幣付款,但只會在船隻離開澳門水域後才銷售。金管局又指出,所有在澳門的商業活動,不應以任何方式向公眾示意用非本地貨幣支付,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拒絕以本地貨幣在澳門地區作清算或結算交易,局方會跟進違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