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615號
2013年06月15日
星期六
未婚生育男女 武漢同樣處罰
2013-06-15
日前,湖北武漢市公布了「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未婚媽媽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此規定一出,輿論一片譁然。武漢官方日前回應稱,未婚生育,男女雙方均需受罰。 「並非所有未婚媽媽都要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武漢官方有關人士回應稱,如果能夠提供男女未婚的有效證明,則雙方各罰五百元(人民幣,下同)。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生育的,男女雙方均要處罰。 新規一出,爭議頗多。有人提出,一些還沒來得及做好充分準備的「未婚媽媽」,面對幼小的生命本來就束手無策,還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會令導致墮胎、棄嬰現象增多。一些網友表示「舉雙手贊成」,認為可以遏制「小三」生育。也有一部份網友擔心新政起不到效果,反而造成違法成本具體化,從另一方面助長「小三」生育。 專家則認為,罰款無法根治不良社會風氣,因為對於夫人來說,未婚生育也好 ,超生也罷,根本不是問題。另據了解,新規規定,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對方有效未婚證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超生 」罰款標準的二倍,繳納社會撫養費用。這意味,在武漢,孩子剛一出生,未婚媽媽將面臨八萬二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