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計劃申請年底截止

2013-06-18

【特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自二O一一年七月開始推行至今,得到了居民及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及支持。居民申請該計劃的截止日期為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興趣者可利用該計劃的資助,申請參與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開始且獲批准的課程或證照考試。 若參與該計劃的本地項目,居民只需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直接前往獲批准舉辦課程或證照考試的機構報名便可;在申請外地項目方面,高等教育課程的申請人須遞交該計劃的專用表格、居民身份證副本、課程費用或證照考試費用資料副本;而持續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的申請人,除上述的文件外,還須遞交課程大綱或證照考試大綱。同時,由於該計劃的目的是支持年滿十五歲或以上的本澳居民進修,鼓勵和支持居民終身學習,持續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故有關資助是不可以轉移予他人使用。 最近一期本地項目的審批結果已公佈。居民除了可瀏覽教青局網頁www.dsej.gov.mo/pdac/查閱獲批准的項目及其舉辦的機構,亦可直接通過該計劃智能手機網頁m.dsej.gov.mo/s/pdac查閱課程或證照考試資訊。居民可使用有關資助支付已獲批准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的學費及考試費。 教青局將於六月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五時在教青局一樓仲尼堂舉行「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機構講解會,以便各機構清晰掌握申請的規定及要求,確保申請過程順暢。按第十六/二O一一號行政法規的規定,該計劃將於七月份最後一次接受本地機構提出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的審批申請。 如欲瞭解該計劃的詳情,或參與機構講解會,請致電查詢熱線二八四二五一九九查詢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