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老撾簽航班協定

2013-06-26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於昨天在本澳正式簽署雙邊航班協定,互給不設任何限制的第五業務權,為未來有意經營兩地定期航班服務的航空企業構建開放天空的營運環境。 簽署儀式於中午十二時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會議廳舉行(見圖),由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公共工程與運輸部部長Sommad Pholsena代表兩地政府簽署文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馮鐵以觀禮嘉賓出席了儀式,其他嘉賓包括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民航局局長陳穎雄、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和澳門航空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老撾方的政府官員和航空企業代表。 根據所簽署的雙邊航班協定,兩地政府可指定多家的航空企業經營兩地航線,航空企業可享有不設任何限制的第五業務權,按市場需求靈活地開拓客貨運服務。 兩地政府代表於簽署文本前進行了簡要會談,雙方介紹了兩地的經濟發展,尤其是航空運輸的發展狀況,並同意兩地政府所創設的航空運輸環境能夠為日後航班服務的開通奠下有利的營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