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新法三年 二百中介請願

2013-06-29

 【本報訊】一批地產業中介人士昨到政府總部遞信請願,要求政府暫緩實施房地產中介業務法,重新檢討法律和全面諮詢業界,取消不合理條文。本身也從事地產業的議員吳在權承認法案粗疏通過,望當局實施時設過度期讓業界適應。     一批地產中介人士不滿下周一開始實施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中的部分條文,繼前日一百多人集體到房屋局請願後,昨日上午再聯合約二百人到政府總部遞信請願,部分人士手持標語,他們要求政府暫緩實施新法三年,以便重新檢討法律和全面諮詢業界,他們要求取消法律中不合理條文,包括有關「放盤紙」和「睇樓紙」規定,他們批評「放盤紙」要求披露的內容涉及業主太多私隱,在操作上有困難,又指中介營業場所必須為商用單位的規定不公平。他們又不滿當局在草擬法律時,只諮詢商會代表,認為諮詢不夠全面,很多業者根本不知道有關諮詢,沒有諮詢業內其餘人士。請願人士要求政府回應他們的訴求,否則會組織遊行抗爭。  

吳在權承認立法粗疏     身兼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的立法議員吳在權也承認,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立法時粗疏,部分條文對業界不公平,他在表決聲明時已提過這點,不過他是直選議員,不單止要代表地產業界利益,還要顧全社會整體利益,為回應公眾對房地產中介業務的訴求,所以他在立法表決時投了贊成票,希望先走出第一步,再逐步完善法律。他由始至終都希望當局在執行法律時要善意、客觀和實事求是,不應一出手就要處罰,應要有一個過渡期,至少半年,讓業界去適應法律,同時,法律實施過程中,如碰到不完善的地方,應盡快提交立法會修法。    至於有業者指立法過程中諮詢不足,吳在權不認同,他稱其商會及其本人都做了大量諮詢、講解及向政府提意見的工作,只是可能有業者欠缺主動去了解。